記者陳弘逸/新竹報導
妻子發現丈夫婚後性格改變,常偷穿女性內衣褲、高跟鞋,經溝通未果;男方逃家失聯長達10年,女方訴請離婚獲准。(示意圖/PIXABAY)新竹一對夫妻於2012年5月21日結婚,婚後,妻子小花(化名)竟發現丈夫阿國(化名)性格改變,常偷穿女性內衣褲、高跟鞋,經溝通未果;男方逃家失聯長達10年,女方訴請離婚;男方出庭還責怪妻子小花做得太過份,法官認為,雙方長期分居,心神上早已分崩離析、形同陌路,無任何婚姻維繫實質交流,判決准許離婚,可上訴。
判決指出,新竹一對夫妻於2012年5月21日結婚,無育有子女,婚後丈夫阿國(化名)性格改變,常偷穿女性內衣褲、高跟鞋,讓妻子小花(化名)讓人無法接受,因雙方無法溝通,男方於2014年5月左右離開家就失聯,女方無奈向法院訴請離婚。
審理時,阿國出庭答辯,直指妻子小花做得太過份,沒辦法接受才離開,女方還不許她離婚,因為無法接受才會憤而離開。
綜合雙方主張,及各自證人證述;法官認為,雙方長期分居,心神上早已分崩離析、各自生活,彼此猶如獨立個體,形同陌路,已無任何婚姻維繫實質交流,且分居超過10多年,審理後,請求准予判決離婚,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