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高雄報導
男子身高有185公分,騎車習慣雙腿張很開,騎車穿短褲,因長度不足遮掩生殖器,導致下體裸露,被路人目擊遭檢舉,涉犯公然猥褻罪。(示意圖/PIXABAY)高雄男子大壯(化名)因身高有185公分,騎車習慣雙腿張很開,3年前騎車穿短褲,因長度不足遮掩生殖器,導致下體裸露,被路人目擊遭檢舉,涉犯公然猥褻罪;大壯喊冤,並非刻意裸露。法官勘驗監視器,認為他騎車動作並非罕見,加上錄影畫質不佳,鏡頭距離較遠,也無法證明他有公然猥褻故意及供人觀覽意圖,因此,判他無罪。
判決指出,男子大壯(化名)2023年8月3日下午2時34分許,騎機車行經左營區路口時,因雙腿張開使短褲不足遮掩生殖器,導致下體裸露,被路人撞見,還來回3次,遭控訴公然猥褻罪。
大壯挨告,堅詞否認公然猥褻犯行,他辯稱,有車禍後遺症,容易發呆、健忘,騎車出門會來回走好幾次,加上身高有185公分,騎車習慣腿張很開,並非刻意露出生殖器。
大壯主張,當時雙腿開幅度略有不同是無意識的,過程中,更沒跟其他人有肢體、眼神、動作上接觸或交流,更沒刻意用手將短褲往上拉以裸露生殖器,因此,不構成犯罪。
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發現大壯3度行經該處,車速不快,雙腿打開幅度甚大,以該姿勢駕駛機車者,並非罕見,未悖於一般社會生活經驗。
加上錄影畫質不佳,鏡頭距離較遠,又因大壯身型壯碩,都未能確認是否露出生殖器,無法證明他有公然猥褻故意及供人觀覽意圖,更無法佐證犯行,因此,審理後,諭知無罪,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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