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簡榮良/嘉義報導
一個不注意,害人喪命!去年3月13日下午,國道一號嘉義水上路段,一名大貨車顏姓司機,因撿手機沒注意車前狀況,在高速、0煞車情況下,一連撞了4輛車,其中第一輛副駕駛座徐姓妻子受困在夾扁的車體內,上半身嚴重受創死亡。時隔一年,因調解金額與死者家屬談不攏,顏姓司機被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判處1年4個月。
大貨車駕駛撿手機,害死一條人命。(圖/翻攝畫面)死亡意外發生在去年3月13日下午1時15分,顏姓大貨車司機行經國1水上段南下271.2公里處,因為撿掉在駕駛座下方的手機,沒注意到車況已經回堵;此時,第一輛被撞的游姓男駕駛,儘管事發前從後照鏡發現不對勁,已緊急將轎車切入中線車道試圖閃避,未料依舊沒能躲過劫數。
游男被高速追撞後,夾在前方小貨車與後方大貨車之間,車體、車尾嚴重潰縮變形,隨後翻覆至分隔島,坐在副駕駛座的徐姓妻子受困夾扁的車體內。徐妻左側多處肋骨骨折及創傷性氣血胸,頭部外傷及撕裂傷,當場失去呼吸心跳,送醫後仍宣告不治。
嘉義地院法官認為,顏男為了撿手機,沒注意車前狀況與隨時保持車距,造成死者與家屬天人永隔,考量犯後坦承犯行,雖有調解意願,金額卻與家屬談不攏,被依過失致死罪判處1年4個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