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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傾向「影響力」定被告 林益世涉收賄案恐重刑入獄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2012年爆出涉嫌索賄,協助中鋼公司下游廠商續約一事,從中收取近2百萬美金,被判13年半有期徒刑、限制出境,近來最高法院審理貪汙案時,傾向以對被告嚴格的「實質影響力說」判決,因此林益世收賄恐怕面臨重刑,而妻子彭愛佳自案發後轉為低調,日前還升任中視新聞採訪中心主任。

林益世與彭愛佳。翻攝

▲林益世和妻子彭愛佳。(圖/資料照)

5年前,林益世因爆發貪瀆案,當時任職國民黨副主席、行政院秘書長的林益世,在擔任立委期間曾協助中鋼下游廠商「地勇公司」續約,並從中收取賄款8300萬元,檢方調查此案,除了林益世外,母親沈若蘭、妻子彭愛佳、舅舅沈煥璋、沈煥瑤等4人都被提起公訴。

隔年4月地院一審判處林益世7年4個月有期徒刑,其他4人獲判無罪,二審則判林益世13年6個月刑期,併科罰金1580萬元,沈若蘭則因意圖滅證,被判5個月刑期、易科罰金15萬,另外3人則無罪。

林益世,貪汙,彭愛佳,出庭,境管圖/中央社

▲林益世貪污案恐怕面臨重刑。(圖/中央社)

時隔數年,目前身為無黨籍的林益世,每周都要到派出所報到,也在台北、高雄兩邊奔波照顧妻子和母親,不過近來最高法院針對貪污案決定要採用「法定職權說」或是「實質影響力說」進行討論,不過目前傾向於「影響力說」,而若確定,第一案將處理林益世收賄,因此恐怕會遇上重刑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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