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中報導
台中市1名李姓警官,平時熱衷參與馬拉松路跑,10年內一共報名108場賽事,妻子認為他絲毫未顧及家庭,連她住院期間都不忘參賽,將她1人扔在醫院,丈夫還曾在與她起口角時怒摔杯子,並嗆聲要她滾出去,遂決定訴請離婚;李男則辯稱,他還深愛著妻子,只是拙於言詞表達,但台中高分院認為,兩人結婚多年後,因觀念、想法不同而感情生變,李男投入太多時間在路跑,的確疏於婚姻經營,判准離婚。
李男庭訊時表示,從2008年起迄今,他總共報名108場路跑,平均每年約13場,等於每月僅有1場賽事,而且比賽只需花費1個上午的時間,並未因跑馬拉松而剝奪兩人相處時光;李妻則供稱,馬拉松比賽大多在外縣市,必須提前1天或半夜就出發,導致丈夫休假時間幾乎都花在路跑,還曾1個月內參加3場之多。
法官認為,馬拉松並非不良嗜好,本來是不可歸責之事由,但如果過於熱衷,投入過多的時間與精神,反而會疏於經營婚姻及照顧妻子;李妻亦表示,兩人同住在屋簷下,卻有話不能當面說,對方還用LINE告知,對於丈夫的冷漠感到無奈,她曾提起離婚一事,丈夫卻回:「妳生病了!我覺得妳要去看醫生才對。」
法官考量,雙方婚姻破綻重大,夫妻相互扶持共生已不存在,兩人從3年前12月底後分居,再無實質正面互動,彼此關係日益疏離,漸行漸遠,李男雖想維持婚姻,卻未有積極行動,而且從對話紀錄可發現,兩人觀念、想法差距甚大,婚姻明顯已無回復可能,判准兩人離婚。
▲李姓警官因太過熱衷路跑,妻子訴請離婚獲准。(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