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山友被丟包3千公尺高山「律師曝恐觸法」!資深山友:經驗少難溝通

2025/01/04 07:14:00

圖、文/CTWANT

51歲女山友高山症發作被7名團員丟包在3000公尺高山。(示意圖/Pixabay)

▲51歲女山友高山症發作被7名團員丟包在3000公尺高山。(示意圖/Pixabay)

北部一名51歲黃姓女子,透過網路揪團攀登和7位山友相約,一同集合從南橫南一段爬山。黃女過程中疑似高山症身體不適,未料7名山友竟將她放生在位於海拔3000公尺的高山上,直到1日下山後,才進行通報,引發譁然。對此,曾跟黃女組團過的資深登山客揭露,當事人不僅經驗少卻又自信爆棚,還很難溝通,另有律師表示,若丟包隊友導致發生意外死亡,其餘離開者恐怕觸法。

律師林智群也透露爬山其實屬危險行為,若丟包隊友導致發生意外死亡,其餘離開者恐怕會觸法。(圖/翻攝自臉書)

▲律師林智群也透露爬山其實屬危險行為,若丟包隊友導致發生意外死亡,其餘離開者恐怕會觸法。(圖/翻攝自臉書)

黃女被放生的事件曝光後,律師林智群也透露,爬山其實屬危險行為,若丟包隊友導致發生意外死亡,其餘離開者恐怕會觸法。林智群在臉書表示,「現在大家什麼事情都喜歡揪團,買東西揪團、唱歌揪團,連爬山也揪團。其實爬山這個事情,不太適合揪團。郊山就算了,如果是中級山、3000公尺以上高山,不適合」。

林智群接著表示,由於每個人彼此不認識,每個人的腳程、登山技術都不一樣,臨時湊一團,到山上有人受傷或落後,「誰要照顧受傷的人、等落後的人」?從法律層面上來看,爬山屬危險行為,一起爬山的隊友其實是危險共同體,其中一個受傷,其他人「有義務」照顧他,不能丟下他,萬一受傷的人發生意外死亡,其他人可能因為「不作爲」構成遺棄罪。

據了解,當時該組登山人馬在放生黃女後,1日下山撥打119通報消防隊,遭問,「怎麼會把身體不適的人獨留3千公尺深山」,報案者則說下山前有回去看過對方,有把食物留給對方,指出一行人有工作與生活,在確認對方安全暫無危險,才讓她在山中休息。對此,臉書社團「肉腳登山隊」的山友們也分為兩派,一派認為放任症狀發作的黃女獨自在高山很過分,認為應該要有人留下照看,「這就是我為什麼不敢跟不認的組團」、「網路揪團根本不保險」。

不過另一派認為,要爬百岳就該需先衡量自己能力,若不是收費團,別人沒義務要承擔責任,自組揪團都是屬於「獨攀」性質,況且山友都有留下物資,下山求援確實比較有效率。另外,曾與該名女山友組隊的資深登山客則表示,「據得知的消息是,有登山隊今日經過,遇到黃女,表示對方高山症,全身濕透,狀況穩定沒有生命危險,但無法自行下山,給予食物及飲水後,等待救援中」。

這名資深登山客還指出,回去翻了一下紀錄,發現2023年11月在揪團羅馬縱走時,黃女就有報名,爬完後黃女對他說,下次要爬百岳記得找她。透過觀察發現,黃女腳力還算OK,但發現對方沒有爬百岳經驗,因此便婉拒要求,不過黃女仍自信滿滿,強調腳力沒問題,不需要團員放慢腳步等她,整個過程下來發現對方不好溝通,印象很不好。事發後看了黃女臉書,雖然有爬百岳,但經驗不足一年,也從未有縱走4天經歷,實在無法說經驗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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