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完K上路!他超速撞死違規騎士 掏230萬和解「國民法官判決出爐」

記者 洪正達 報導
2026/08/15 02: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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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中埔鄉台18線於2025年初發生一起死亡車禍,羅姓男子毒駕且超速行駛,撞上違規跨越雙黃線的蕭姓機車騎士,導致蕭男送醫後傷重不治。案經嘉義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審理,合議庭認定羅男雖非肇事主因,但毒駕及未注意車前狀況仍具疏失。審酌羅男符合自首要件,且已與家屬達成230萬元和解,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罪,判處3年6個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此判決再次凸顯毒駕對公共交通安全的危害。

 

羅男毒駕上路撞死蕭男,國民法官認為他事發後留在現場等待警察並坦承肇事,又於事發後與家屬和解,因此依法判處3年6個月徒刑。(示意圖/AI生成)
羅男毒駕上路撞死蕭男,國民法官認為他事發後留在現場等待警察並坦承肇事,又於事發後與家屬和解,因此依法判處3年6個月徒刑。(示意圖/AI生成)

 



嘉義縣中埔鄉台18線2025年初發生一起致命車禍,羅姓男子不但毒駕且超速行駛,途中與違規跨越雙黃線撞上蕭姓機車騎士,導致蕭男送傷重不治,案經嘉義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審理後,審酌雙方過失責任及羅男符合自首、已達成和解等情狀,因此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罪,判處羅男3年6個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羅姓男子於2025年1月30日晚間6點10分左右,駕駛自小客車沿台18線行經嘉義縣中埔鄉路段時,剛好蕭姓男子騎乘機車跨越雙黃線,雙方當場發生碰撞,蕭男隨後被緊急送往醫院搶救,仍於當晚7點18分宣告不治,案發後,警方在羅男同意下採集尿液送驗,結果檢驗出K他命及去甲基K他命陽性反應,隨即依法送辦。

合議庭經勘驗現場監視器及行車紀錄器後指出,事發當時雖為夜間,但現場照明正常、天候良好、路面乾燥無障礙物,且為直線路段,雖然蕭姓騎士跨越雙黃線、未開車燈且未戴安全帽,為本起事故的主要肇因;但羅男除體內驗出毒品成分外,當時亦有超速及未注意車前狀況等疏失,同為事故次因,依法無法因被害人有過失而完全免除刑事責任。

國民法官法庭審酌,羅男在肇事後留在現場,並於員警到場時主動坦承為肇事者,符合自首要件依法減刑;另考量其已與死者家屬以新台幣230萬元達成和解,權衡其犯後態度、一般情狀及未來更生可能性,最終判處3年6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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