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比目魚混充鱈魚 新北必比登名店挨罰4萬元

食藥署今天公布國道服務區暨交流道周邊餐飲業稽查違規名單,其中包括位於新北市的米其林必比登名店「山東小館」,因菜單標示不實,以大比目魚混充鱈魚料理,遭衛生單位開罰4萬元。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公布「115年國道服務區暨交流道周邊餐飲業稽查專案查核結果」,針對國道服務區及交流道附近的供餐業者查核其食品業者登錄、產品責任險、飲食場所標示、作業環境及人員衛生等,總計查核154家。
食藥署食品組簡任技正周珮如下午接受媒體聯訪表示,此次查核發現位於新北市的「山東小館」菜單標示不實,餐點食材標示為「鱈魚清蒸/紅燒/豆酥/椒鹽」等鱈魚料理,實際使用原料卻是大比目魚。
周珮如指出,由於鱈魚屬鱈形目相關魚種,而大比目魚屬鰈形目,兩者並非同類,因此不能將大比目魚標示為鱈魚,涉及食品標示不實,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已依同法第45條第1項裁處新台幣4萬元。
周珮如表示,另查獲部分業者食品從業人員未辦理健康檢查或無法提供健檢報告、冷藏(凍)庫不潔或未有溫度紀錄、抽油煙機及其他設備未確實清潔等不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規定,經衛生單位限期改正後均複查合格。

周珮如指出,此外抽驗即食食品及各式調味醬等共90件,依產品類別分別檢驗食品中微生物及防腐劑等項目,防腐劑檢驗結果均合格,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3件初抽驗不合格,2件複抽驗合格,1件因業者停售無法複抽驗,衛生單位將不定期前往查核。
食藥署同時公布「115年5-6月份衛生單位檢測禽畜水產品藥物殘留結果」,動物用藥殘留總計檢驗781件,其中5件檢出動物用藥殘留不符規定,總合格率99.4%;禽畜產品農藥殘留總計檢驗177件,均符合規定。
5件檢出動物用藥殘留不符規定的產品中,其中1件是在康達盛通生活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台東分公司抽樣的「Umami皇金雞」。周珮如表示,這項產品來源為雲林金農牧場,檢出動物用藥氨基泰黴素(Tilmicosin)0.141 ppm,超過現行肌肉組織殘留標準0.075 ppm,屬動物用藥殘留不合格。
周珮如說明,氨基泰黴素屬於巨環內酯類抗生素,具有抗菌作用,主要用於動物疾病防治。若畜牧業者未依規定正確使用動物用藥,可能造成產品殘留超過標準,因此將依相關規定處分。
至於對人體健康的影響,周珮如表示,目前沒有具體證據證實具有致癌風險。不過,由於這個產品的動物用藥殘留量已超過規定標準,因此仍屬不合格產品,必須依法處理,雲林縣政府裁處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