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黃景茂判刑6年6月!二審認仍有逃亡可能 延長境管8月
2026/09/11 16: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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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京華城案持續延燒,同案被告、台北市前都發局長黃景茂因限制出境期限將屆,高等法院裁定自14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法院指出,黃景茂一審被判刑6年6月,刑度非輕,考量其具備逃亡動機與規避重刑之風險,仍有持續境管之必要。儘管黃景茂律師主張其公職生涯奉公守法且無逃亡資源,並強調非貪污圖利。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京華城案,現正二審高等法院審理中。同案被告,台北市都市發展局前局長黃景茂因限制出境、出海期限將屆,高院在全案開審前,先行於2日開庭訊問檢辯雙方意見。黃景茂強調他沒有逃亡出境的資源與必要。高院11日裁定自14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
高院認為,黃景茂一審被判刑6年6月,刑度非輕,若未來面臨重刑,為規避重刑刑罰,仍有逃亡可能。
日前開庭,黃景茂表示沒有意見。委任律師則認為,黃景茂擔任公職40多年,奉公守法,沒有不良紀錄,此案黃景茂涉及部分為法律適用部分,沒有貪污圖利犯意。
且黃景茂並非達官貴人,沒有資源逃亡。同案被告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前執行秘書邵琇珮因認罪獲緩刑,但於審理期間對於犯罪情節皆否認,檢察官還一度具狀要撤銷其緩刑求刑,2人涉及的相關事實仍有疑慮。
另黃景茂為主動到庭,一審審判長於宣判後曾告知,若認強制處分金額過高,可具狀請求降低,顯見其犯罪嫌疑並非重大。
檢方則認為,黃景茂曾任都發局局長,為彭振聲的下屬、邵琇珮的長官,彭、邵2人皆認罪,顯見其犯嫌重大,規避重刑而逃亡的可能性仍高,有延長限制出境、出海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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