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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條款害慘陳幸妤!陳水扁道歉認看錯趙建銘 律師曝1大禁忌:非常危險

編輯 黃韻璇 綜合報導
2026/09/12 06: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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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總統陳水扁日前發文向女兒陳幸妤致歉,坦言當年介入處理其離婚協議,卻因誤判導致女兒追討財產過程崎嶇,引發大眾熱議。網紅律師賴瑩真對此指出,法律事務應委託專業律師處理,主因在於律師能保持客觀中立,並具備豐富經驗進行風險控管,避免當事人因私人情感或情緒糾葛導致判斷失誤。賴律師強調,離婚協議等涉及重大利益的案件,不應建立在單純的「信任」之上,而是必須透過白紙黑字的法律條款來保障權益。她更比喻,如同重大手

前總統陳水扁11日在臉書發文,向女兒陳幸妤道歉,因為陳幸妤跟趙建銘婚變時,是他要陳幸妤不要找律師跟徵信社,由他親手處理離婚協議,坦言自己對於女兒離婚的誤判,使陳幸妤在討回給孩子的2300萬元的路上充滿崎嶇。律師賴瑩真就表示,「這就是為什麼會建議一般民眾,遇到法律事務最好請律師處理」。

陳水扁在臉書坦言,當時是他親自處理陳幸妤與趙建銘的婚變,也是她要女兒不要請律師跟徵信社,他誤判自己尚有處理離婚協議的能力,也誤判自己對人性本善的認知,以為趙建銘會遵守承諾還款,就在離婚協議中把陳幸妤要求趙建銘歸還2300萬元一事刪除。陳水扁坦承,沒想到這個錯誤的決定,讓討回錢的這條路充滿艱辛,直言「幸妤,對不起,是爸爸看錯他了」。

瑩真律師11日在臉書分享陳水扁向陳幸妤道歉的新聞,表示「這就是為什麼會建議一般民眾,遇到法律事務最好請律師處理」,她指出,因為律師可以站在中立立場,以冷靜客觀的角度分析當事人的利弊得失。除此以外,律師看過的案件數量多,也可以從經驗中幫當事人分析事件的走向,尤其是在人性的理解和風險控制上,大部分的律師都會先設想最壞的狀況,以避免當事人的權益不會因為交情、親情和其他糾葛不清的情緒,產生誤判。

前總統陳水扁11日在臉書發文,向女兒陳幸妤道歉,坦言自己對於女兒離婚的誤判,使陳幸妤在討回給孩子的2300萬元的路上充滿崎嶇。(圖/資料照)
前總統陳水扁11日在臉書發文,向女兒陳幸妤道歉,坦言自己對於女兒離婚的誤判,使陳幸妤在討回給孩子的2300萬元的路上充滿崎嶇。(圖/資料照)

瑩真律師直言,簡單來說,所謂的「信任」,在律師撰擬契約,尤其是離婚協議這類當事人信任程度已降到最低的案件時,是不可能納入考量的,因為那等於將當事人的風險置於一個完全不可控制的因素,非常危險!她強調,「信任,就是要白紙黑字寫下來,才能成立,否則都是空談,尤其是那種滿嘴承諾,輕易答應的人,那才是最危險最該防範的對象,如果律師無法做到這一點,那就不應該接受這個案件的委任」。

瑩真律師表示,所以如果你的家人也是律師,就算他是非常厲害的律師,只要他無法擔起風險控管的責任,只要他會將自己情緒、感情納入辦理案件時的考量,你都該想想他適不適合擔任自己的律師。她提到,相對於外面的律師,當事人可能更信任自己的家人,「也許大家可以想一下,如果你有家人是外科醫師,當你要進行重大手術時,會希望讓自己的家人動刀,還是請其他醫生進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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