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港澳要注意 陸委會:勿帶電擊棒等違禁品
2017/01/28 07:53:00
2017/01/28 07:59:32
更新
記者陳彥宇/台北報導
不少國人會趁著農曆春節假期出遊。陸委會提醒赴港澳,切勿攜帶電擊棒、

(示意圖/資料照)
陸委會表示,在香港或澳門,電槍類裝置(如電擊棒、TASER電擊槍等)、瓦斯噴霧器、伸縮警棍等物品,被視為具攻擊性武器,倘持有或隨身攜帶,抑或放置於托運行李中,一經當地警方查獲,將對持有者進行檢控,處以罰款或監禁,請國人切記勿攜帶前述物品前往港澳或經港澳中轉,以免影響個人行程。
陸委會並提醒國人,港澳政府日前已公布入秋以來數起境外移入之H
此外,國人在香港、澳門倘遇急難事件,可撥打我駐港澳機構24小時聯繫
其他人也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