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董座挪用貨款 他害公司損2716元 法官重判1年2月

2021/09/15 14:52:00

文/CTWANT

台灣拉鍊大廠、宏大拉鍊前董事長洪寶川,被控把公司當作自己小金庫,挪用公款近900萬元及利息,由於洪已返還貨款,也與公司和解賠償利息損失2716元,士林地院依違反《商業會計法》中的利用不正方法致生不實等3罪,判處執行刑1年2月,得易科42萬罰金,可上訴。

▲士林地院審理後,判洪男1年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42萬罰金,可上訴。(圖/資料畫面)

2009年1月間,洪寶川騙宏大龍潭廠廠長、會計等部門,供應商石光銅業要求提前支付現金貨款282萬餘元。2011年4月,再謊稱供應商冠宇公司配合代工公司趕貨,要求貨款改為現金月結,提領340萬餘元用於私人週轉。2014年2月,再稱已與石光公司講好,借用2014年1月貨款,要求財務部門交給他259萬餘元貨款,共挪用公款各51天、99天、70天,公司損失2716元利息。

另外,洪寶川還涉及操縱公司股價,經高等法院判處徒刑6年,案件仍在最高法院審理中,士院為不影響洪的家庭、經濟過劇,才宣告本案挪用貨款及利息案得易科罰金。

延伸閱讀

©CTWANT
【三立新聞網免責聲明】
三立新聞網所提供的資訊內容等,若非三立集團所提供、製作,或有提供相關連結至第三方網站,該連結所指向之網頁或資料,其內容均為所連結網站提供,相關權利均為該網站、內容提供者或合法權利人所有,三立集團不擔保其真實性、正確性、即時性、完整性或合法性。三立新聞網所提供的資訊內容,若其著作權不屬於三立集團所有,使用者未取得內容提供者(著作權人)許可之前,亦不得擅自轉貼、重製、變更、散布,否則概由使用者自負全責。
延伸閱讀
setn live 現正直播
CH54三立新聞台直播
CH54三立新聞台直播
熱門新聞
熱搜新聞
相關新聞
其他人也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