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斷婚外情!女店員被拖進廁所 男老闆竟強吻襲胸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台北市1名謝姓早餐店老闆,先前與女服務生小琪(化名)發生外遇,後來兩人因細故分手,但謝男仍不放棄,還將對方壓在牆上猥褻得逞,事後小琪不甘受辱而提告;謝男矢口否認犯行,但法官檢視對話紀錄後發現,小琪質問此事時,謝男曾表示歉意,遂依強制猥褻罪判他7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2020年1月10日,謝男與小琪在早餐店工作時,竟將對方直接推進廁所,並以雙手環抱住小琪,再將她壓在牆上強吻並襲胸得逞,小琪極力反抗才脫身,隨即前往警局報案提告,謝男遭到警方逮捕送辦。

小琪應訊時證稱,謝男從正面抱住她,並強吻她的脖子,過程中還襲胸得逞,前後大約10分鐘之久;謝男辯稱,當時他在內場準備餐點,矢口否認犯行;謝男律師指出,小琪與謝男曾經交往過,2人是發展婚外情,因謝男不打算離婚,小琪不滿才陷害他。

▲謝姓早餐店老闆對女店員強吻襲胸遭判7月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法官勘驗對話紀錄後發現,小琪質問:「你那天在廁所對我做了那種事情,為什麼還要送我這個?」,謝男則回:「對不起,我看到妳總是忍不住,我也不會再打擾妳了」;小琪再問:「你忍不住就可以強吻我,還摸我胸部嗎?」,謝男則回:「對不起,我是真的對妳很認真,對不起,讓妳不舒服,我會離妳遠遠的」;最後小琪表示:「可是我之前已經明確拒絕你了,你卻這樣侵犯我」、「那為什麼現在還要送我情趣用品?」,謝男則說:「如果不要,就丟掉了吧」。

法官認為,謝男面對小琪質問時,不但沒否認,還立刻道歉,小琪明確拒絕,並與謝男劃清界線,不能因2人曾發生過親密關係,片面認定自己是合意行為;謝男已知小琪不願再接受追求,逾斷絕男女關係,仍違反對方意願猥褻得逞,遂依法判他7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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