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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聽話「打屁股」唐太宗發明的?會下旨原因竟是:不容易死

新奇中心/綜合報導

古代杖責「打屁股」。(圖/翻攝微博)

▲古代杖責「打屁股」。(圖/翻攝微博)

不少古裝劇都有出現「杖責」情節,負責行刑的人拿著一根棍子,朝著屁股狠打,但這種懲罰其實一開始沒有限定打屁股,甚至會打背,直到唐太宗李世民下旨後,才改為打屁股,因為他讀了一本書叫做《明堂針灸圖》後發現,屁股的穴位比較少,打了不容易致命。

在隋唐時代處罰犯人,有「五刑」,分別是笞、杖、徒、流、死。其中,笞刑和杖刑兩種刑罰算是較輕的,執行方法很單純,就是利用特製的扁平狀板子施打受刑人,打10至50下的為笞刑,打60至100下的為杖刑。

但其實這樣的杖責方式,一開始沒有固定位置,因此不少罪人意外被活活打死,直到唐朝出現《明堂針灸圖》一書,當時的皇帝唐太宗李世民讀過此書後,發現人體背部為五臟經絡孔穴集中之處,因此修改唐律中的笞刑,規定不得鞭笞罪犯的背部,改打穴位少、不容易致命的屁股。

自此之後的1千2百多年,懲戒罪犯杖打屁股,有時候還會脫下罪犯的褲子,裸著下身行刑讓罪犯倍感羞愧。直到國父孫中山認為「打屁股」處罰是一種很嚴重的污辱,才停止了這種懲罰。但「有錯打屁股」的做法仍流傳至今,成為父母教訓小孩子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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