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故意?「3天沒睡才殺人」判無期徒刑

記者李世泓/台南報導
 
去年9月台南驚傳一件情殺悲劇,一名54歲的男子因為感情糾紛,拿刀砍殺女廚工和她的女兒,婦人的女兒當場被砍死。嫌犯向檢方辯稱,自己心情不好3天沒睡才會犯下殺人罪,如今被台南地院判無期徒刑,死者家屬十分不滿。
 
 
家屬蹲在醫院門口啜泣,不敢相信親人就這麼離開了。這起發生在去年9月的命案,54歲的吳姓兇嫌雖然事後被逮捕,但是法院審理後卻以男子「3天3夜沒睡覺,才會在恍惚中犯下殺人罪」為由只判處無期徒刑,讓被害者家屬無法接受。檢方表示,念在被告沒有故意犯罪的前科,因此沒有跟社會永久隔離的必要。
 
 
 
吳姓男子與在國小擔任廚工的潘姓婦人發生婚外情,去年9月因為女方想分手,吳姓男子持刀跑到台南六溪國小找人,在口角爭執中拿尖刀先把婦人女兒活活刺死,又把潘姓婦人砍成重傷,而吳姓男子也在行兇後企圖自殺。
 
法院在經過半年審理後做出一審判決,採信嫌犯說因為3天沒睡、精神不佳才會犯下殺人案的說法,判處吳姓男子無期徒刑。但是家屬無法接受,表示將會上訴到底,並氣憤的說:「這種人實在是要讓他一命賠一命才可以!」(整理:實習編輯繆宗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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