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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狂時間管理!和大媽交往「又偷吃她兒子」男4年騙62萬

大陸中心/蔣季容報導

宋姓男子與蔣姓婦女交往4年。(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宋姓男子與蔣姓婦女交往4年。(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最離譜三角戀!中國甘肅省白銀市會寧法院近日審理一起詐騙案件,一名宋姓男子與蔣姓婦女交往4年,沒想到騙了蔣女7萬多元人民幣還不夠,竟假扮女性在網路上與蔣女的兒子談戀愛,不斷以朋友孩子開刀、爸爸住院為由,一共從母女倆身上騙了14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62萬元)。

會寧法院公布審判庭內容,宋男2018年在會寧縣遇見蔣女,兩人認識後進一步交往,期間宋男謊稱要給養殖場工人付工錢、還貸款利息,以及存定期存款等各種藉口,騙取蔣女7萬多元人民幣。

之後宋男又以給蔣女兒子(李男)介紹對象為由,用自己的微信充當李男的對象,和他談戀愛。期間宋男以朋友孩子做手術、爸爸病重住院等為由,騙取李男6萬元人民幣,2018年到2022年2月,宋男共騙了母子倆14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62萬元)。

會寧法院指出,宋男以謀取非法利益為目的,使用詐騙手段騙取他人財物14萬餘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根據《刑法》第266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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