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長重行選舉 國民黨籲維持1126同時舉行

無黨籍嘉義市長參選人黃紹聰過世,中選會公告將依法辦理嘉義市第11屆市長重行選舉。國民黨團今天召開記者會呼籲,時間上還來得及,且考量耗費的社會成本,中選會應公告維持11月26日同時舉行。

黃敏惠、李俊俋選情再添變數。 (合成圖/民進黨提供、翻攝自黃敏惠臉書)

▲黃敏惠、李俊俋選情再添變數。 (合成圖/民進黨提供、翻攝自黃敏惠臉書)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羅致政今天在黨團記者會接受媒體詢問指出,一切就按照所有的法律程序來走,如果要重新登記、公告等,選委會要去評估,不能假定只有原來的幾個人要選舉,如果有新的人要登記參選,相關權益也要得到確保。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曾銘宗、副書記長陳以信及立委賴士葆等人,今天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呼籲,為避免增加社會成本,嘉義市長選舉應維持1126同時舉辦。

曾銘宗表示,假設延期另行市長選舉,但議員、鄉鎮代表選舉卻照常舉行,需要耗費的社會成本難以估計,且選務人員招募恐有困難,選務經費也都已編列完成,呼籲中選會身為獨立機關,應依法行政,公告嘉義市長選舉維持11月26日同時舉行,民進黨黑手不要伸入中選會。

賴士葆指出,現行選罷法規定,候選人登記要在投票前20天公告,登記日不得少於5天,而目前距離1126還有23天,時間來得及,且各陣營參選人已都投入資源,還包括社會成本,呼籲中選會考量整體社會成本,不需要再多花錢,維持在1126同時舉辦。

陳以信指出,依選罷法規定,時間上都還來得及,如果中選會宣布明天就開始公開登記,仍可在選前15天完成選舉人名冊公告,趕得上1126投票。若中選會刻意要將投票時間延後,他認為這就有政治動機,可能會圖利特定陣營的候選人,呼籲中選會應維持行政中立。

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30條第1項規定,縣(市)長選舉候選人於登記截止後至選舉投票日前死亡者,選舉委員會應即公告該選舉區停止該項選舉,並定期重行選舉。這也被稱為「防暗殺條款」。

中央社 加入 @setn 好友 #2022嘉義市長市議員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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