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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老地方那個你!女業務「好會撩」問1句 人夫霸氣調情害她噴15萬

記者林昱孜/嘉義報導

女業務與人夫大搞外情,裝傻問「那個」是什麼意思,人夫調情回一句成鐵證。(示意圖/翻攝pixabay)

▲女業務與人夫大搞外情,裝傻問「那個」是什麼意思,人夫調情回一句成鐵證。(示意圖/翻攝pixabay)

嘉義一名人夫小宇(化名)與擔任醫療器材女業務的阿涵(化名)大搞婚外情,兩人的煽情對話紀錄和親密照,被妻子發現後,氣得提告求償50萬元。嘉義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小宇和阿涵已經超越一般社交往來,侵害正宮配偶權,應賠償15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正宮與101年4月與小宇結婚,兩人育有2子,但在111年1月,無意間使用丈夫手機時,意外發現了小宇與小三的鹹濕對話。小宇在透過LINE傳訊息給阿涵,「下次老地方,哥哥那個你」,阿涵反問:「哥哥那個你是什麼意思」,小宇則回「哥哥,我要強姦你」,訊息中還包括「硬硬」、「舔舔」、「濕濕」等煽情文字。

不只如此,丈夫和小三互傳的訊息中,還包含曖昧對話以及只穿內衣的性感照片;正宮主張,阿涵於110年4月至111年1月底侵害配偶權,110年10月,阿涵還不准小宇和正宮泡湯傳訊:「去泡我會生氣」,足以證實,阿涵明知小宇是有婦之夫,仍介入婚姻,導致自己身心受創,提告求償50萬精神撫慰金。

阿涵辯稱,自己與小宇於110年偶然相識,雙方聊天日久生情後,小宇才坦承已是人夫,但與正宮已經分樓居住,且早已協議離婚多次,雖然兩人有煽情對話,但2人並無發生性行為,自己在接到正宮電話後,小宇離婚前,兩人均無聯絡。

嘉義地方法院檢視兩人對話及互傳的照片,認為阿涵與小宇已經超越一般社交之往來,還曾經一起到台北出遊,雖然無法證明兩人曾經發生性行為,但已達破壞婚姻共同生活之程度,認定侵害配偶權,審酌小三為醫療器材業務員,月薪4萬,判阿涵應賠15萬,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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