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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錄隔壁情侶「性愛聲」再與友人分享挨告 法官判無罪

記者楊佩琪/新北報導

林男被控偷錄音還分享給朋友,法官判決無罪。(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林男被控偷錄音還分享給朋友,法官判決無罪。(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一名林姓男子因隔壁套房傳出性愛聲,拿手機隔著牆壁錄音,並將錄音檔分享給朋友,結果挨告,並被檢方依散布猥褻物品罪起訴。不過法官認為,林男僅分享給1名友人,並未對外散播給不特定人士,判決林男無罪。

根據判決,林姓男子和一對情侶分租新北市三重一民宅,2020年10月間,該對情侶檔報案,表示住在隔壁房間的林男偷偷錄下他們行房的聲音後,傳給朋友分享。因朋友也認識他們,覺得不妥,提醒他們被偷錄了,因此報警提告。

恐怕林男還有其他錄音檔、影像有外流之虞,檢警一度進行搜索,結果確認林男僅有4段該對情侶檔的錄音。雖然雙方事後和解,妨害秘密罪部分林男獲得撤告,但仍涉犯散布猥褻聲音罪嫌,林男也認罪,檢方依法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不過新北地方法院認為,雖然林男將錄音檔傳給友人,友人為提醒情侶檔,又把錄音檔轉傳給另名朋友,請該名朋友代為轉達,但這過程並非林男所為,因此林男僅外傳錄音檔1次,且非傳給不特定多數人,因此不符構成要件,判決林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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