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為鼓勵民眾購買節能電器產品,達到節能減碳綠色消費政策目標,行政院會今(30)日拍板財政部擬具的《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第31條修正草案,對於現行新購節能家電每台最高減免2000元措施延長2年,至2025年6月14日。
▲行政院會今(30)日討論通過「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修正草案」,將節能家電減稅政策延長2年,至2025年6月14日止。(資料照)
為鼓勵民眾汰換老舊家電、實踐綠生活,財政部自2019年6月15日推出節能家電減稅措施,民眾購置能源效率第1、2級的新電冰箱、冷暖氣機及除濕機,每台可享500元至2000元退稅,減徵期間原至今年6月14日為止。
為持續鼓勵民眾購買能源效率分級為第1級或第2級的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以及帶動電器產業轉型發展,行政院會今通過財政部提出的《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修正草案》,修正延長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措施,共延長2年至2025年6月14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