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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團虐死3豬仔!1500萬新房慘變凶宅「掉價4成」屋主怒求償 結果曝光

記者羅欣怡/桃園報導

詐騙集團囚虐案第3名死者遭到棄屍。(圖/中央社)

▲詐騙集團囚虐案第3名死者遭到棄屍。(圖/中央社)

轟動一時的「台版柬埔寨」警方在新北、桃園救出被囚禁的58名「豬仔」,調查發現詐團成員陳姓男子及幹部呂男受主嫌「茶董」陳樺韋指示在桃園市中壢租屋,將32人囚禁凌虐,造成3人死亡,租屋處也間接成了凶宅,1500萬的房價大跌4成,屋主憤而求償。桃園地院審理後,判陳、呂兩人須賠償310萬275元。

32人被囚禁在屋內其中3人死亡,房子成了凶宅,屋主求償。(圖/資料畫面)

▲32人被囚禁在屋內其中3人死亡,房子成了凶宅,屋主求償。(圖/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陳男選擇新交屋不久的社區作為據點,在中壢找房子,由呂男擔任連帶保證人,2021年9月向李姓男子租屋,並約定不得將房屋出租、出借予他人使用,但卻將房子作為詐騙集團囚禁被害人的據點,32名被害人被關在屋內遭到凌虐,其中2人因患有糖尿病死在屋內、另一人則是為了脫逃而墜樓遭到棄屍。

屋主認為,陳、呂2人違背合約內容,自己的房子也因此成了凶宅,大門也因警方攻堅而毀損,屋主因而提告,求償300萬以及大門損壞10萬275元,共310萬275元。

詐騙集團綁架殺人釀3死 嫌犯被捕。(圖/CTWANT)

▲詐騙集團綁架殺人釀3死 嫌犯被捕。(圖/CTWANT)

法院調查該房屋所在社區的其他房屋物件,現交易總價約為1500萬元,發生「台版柬埔寨」案後,減價比例約為30%到40%,屋主主張房屋受有300萬元價值減損損害尚屬合理;另大門毀損是因警方循線查獲破門進入導致,與詐團有相當因果關係,請求賠償也有理由。

開庭時,呂男辯稱,他遭人冒名簽立租約,並非實際連帶保證人,不應負責損失,立約的陳男則從未出庭說明。

法院審酌,陳男對於呂男與集團其他成員,在房屋內進行犯罪行為,不論知情與否,均應就侵權行為,負擔同一損害賠償責任,桃園地方法院判決,陳男與連帶保證人呂男,應給付李姓屋主310萬275元的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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