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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弱如骷髏!2歲男童深夜遊蕩 花蓮暖警揭露悲慘身世

記者陳佳鈴/花蓮報導

男童街頭遊蕩被發現時,骨肉如柴,胸肋骨凹陷,嚴重營養不良。(圖/pixabay)

▲男童街頭遊蕩被發現時,骨肉如柴,胸肋骨凹陷,嚴重營養不良。(圖/pixabay)

花蓮一名2歲5個月大的男童,深夜11時許被警員發現在街頭遊蕩,因身形痩弱、四肢纖瘦,警員便將男童帶去醫院就醫,醫師一掀開衣服相當驚訝,小小的身子雙側胸肋明顯凹陷、額頭、兩眼眶下緣有明顯瘀傷,兩腿大腿外側及左膝蓋内側有瘀青,身上帶有嚴重尿味、臀部有乾掉且未處理的糞便黏著,從外觀研判男童應該未受到家長妥適的照顧。

男童深夜被發現,不但嚴重營養不良,甚至幼童成長的50個百分位掉到3個百分位,體重也僅有9.8公斤,有肝腫大及脂肪肝,力量偏弱,語言理解能力臨界發展遲緩等情形,均明顯落後於同年紀正常男童,檢警介入調查後才發現男童家的可憐處境!

男童父母低收入戶,每月領有育兒補助2500元,除育養男童外,還育有一名8個月大的女嬰,但女嬰與男童相較起來,顯得建康許多也無營養不良的問題。

男童經社福單位安置,期間男童對於各種食物來者不拒,對於食物的需求大增,更證實可能處於「長期挨餓」的狀態。男童的父母也因此被檢察官認為男童父母涉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277條第1項之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起訴,但法官認為,本案發現前,男童生長曲線均維持在3至15百分位以上,因此無積極證據認定父母有讓他「食不使飽」、「病不使醫」、「傷不使療」或其他以非人道方式對待。法官審酌後,認為男童父親涉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處拘役50日;妨害幼童發育罪,判無罪。而男童母則諭知無罪。檢方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官日前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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