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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頸案放「乾妹」趴趴走挨轟 新北院少年法庭:不予評論

記者莊淇鈞/新北報導

新北地院挨轟回應:「不予評論」。(圖/資料照)

▲新北地院挨轟回應:「不予評論」。(圖/資料照)

新北市國三生割頸案,1名國三「乾哥「在校為替「乾妹」出氣,拿彈簧刀猛刺同為國三生的男同學10刀,同學經搶救後傷重不治,震驚全國,新北地院裁定將行兇的「乾哥「收容少觀所,涉嫌教唆的「乾妹」責付。有媒體報導,警方發現「乾妹」手機雖被沒收,但她回家後上網po文嗆「未成年法律會保護我」,還用新手機聯繫血案目擊同學,串證教他們後續配合調查時如何應答,但警方向新北地院少年法庭先後申請「同行書」、搜索票,要「乾妹」說明、保全證據,都被法官打槍,媒體砲轟法官擺爛無作」,對此,新北地院今回應:「不予評論」。

有媒體報導指出,「乾妹」用新手機聯繫命案目擊同學,「公然透過通訊軟體下指導棋,要求眾人將來面對調查要如何應答。」、「由於形同串證,加上有無辜少年枉死,引起各界矚目。」並稱警方收到祕密證人提供的對話截圖後,為防勾串及相關證據遭毀,依照《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向新北院少年法庭申請核發「同行書」,也就是拘提概念,要求乾妹到案說明,但遭少年法庭駁回,警方另申請核發搜索票要保全證據,也被法官打槍。

「割頸案」悲劇自上月25日發生後,新北地院上月28日發新聞稿,點名Dcard、PTT等社群媒體「應即刻下架涉案少年之記事、照片等資料,民眾勿再轉傳,以免觸法」,並強調任何人不得於媒體或以其他公開方式,揭示有關少年保護事件或少年刑事案件的記事或照片,導致外界知悉受調查、審理的少年或刑事案件被告,違反者由主管機關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條處分。

媒體今報導,警方發現「乾妹」於案發後手機雖被沒收,但她回家後上網po文嗆「未成年法律會保護我」,還用新手機聯繫血案目擊同學,串證教他們後續配合調查時如何應答,但警方向新北地院少年法庭先後申請「同行書」、搜索票,要「乾妹」說明、保全證據,都被法官打槍,媒體砲轟法官「擺爛無作為」。對此,新北地院表示:「涉及法官就個案審理之決定  依審判獨立精神,本院予以尊重並不予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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