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汗捐血車1/不給休週末!護理師排特休權利遭剝奪 勞動局認定違法

記者黃仲丘/台北報導

血液基金會再爆勞資爭議(示意圖/記者陳弋攝影)

▲血液基金會再爆勞資爭議(示意圖/記者陳弋攝影)

捐血是助人義行,為了能在假日募得更多的血量,背後竟是護理人員的血汗犧牲!近期傳出,高雄捐血中心及其轄下管理的嘉義區、台南區,都爆發捐血護理人員無法自主安排特休假的爭議,護理人員紛紛向當地勞動局檢舉;台南市勞工局率先啟動勞檢後,已發函認定違法,高雄捐血中心才恢復讓護理師排假,但仍有諸多限制,勞資爭議不斷。

去年,血基會曾遭踢爆是「血汗職場」,護理師支援捐血活動時,常得面臨12到14個小時以上的超長工時。台南區與台中捐血中心,也曾分別因為讓妊娠或哺乳期間的護理師於夜間工作、以及未能給予延長工資,遭勞動局認定違反《勞基法》,開罰11萬與2萬元罰鍰。

高雄捐血中心與轄下台南區、嘉義區遭爆限制排特休 台南市勞動局認定「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然而,開罰並沒遏止勞資糾紛,《三立新聞網》持續追蹤,血液基金會當中,主管台南區、嘉義區、高雄(含捐血站、點)的「高雄捐血中心」,旗下的一線捐血車護理師,長期以來除了超長工時,就連排特休假的權利都沒有,紛紛向當地的勞動局申請勞檢。

一名南部捐血車護理師控訴,國定假日由於需配合捐血活動,常面臨挪假,特休無法自行排定,就算排了也是被駁回,得「完全配合捐血活動」,根本無特休排假的自主權,這種荒謬的排假規定施行已久,在基層的一線人員中已經引起相當大的反彈聲浪。此外,護理師指稱,當主管機關勞檢時,捐血中心主管竟和勞檢員說,「員工特休想休就休,那企業怎麼經營,怎麼會有這種法規」,爆料護理師怨嘆,可見主管毫無法規觀念,導致「違規成自然」。

血液基金會企業工會理事長謝緹縈表示,血液基金會工會已於2023年11月收到台南市勞動局針對台南區的調查結果,發文字號為1121491996;明確認定台南捐血中心違反《勞基法》38條第2項規定,「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高雄捐血中心轄下的台南區已遭勞動局認定違規,其他包括高雄捐血中心、嘉義區勞檢調查結果尚未出爐,即便高雄捐血中心遭罰後作出讓步,護理師已可自由排假,但仍需觀察是否只是暫時改善避勞檢風頭。因為工會發現,已經有嘉義區工會成員疑似遭特別針對,被排班人員排至到台南及高雄上班,不免有秋後算帳之嫌。

台中捐血中心也爆限制週末排特休 一年僅能排2日 涉違《勞基法》 

▲台中捐血中心重新公告特休原則,規範特休假日使用以2天/年為原則(圖/投訴者提供)

排假爭議多點爆發,不僅高雄捐血中心,台中捐血中心護理師想排特休同樣是關卡重重。血液基金會的捐血車護理師,都是採取四週「變形工時」排班,依《勞基法》規定,一個月內至少要有4天例假、和4天休息日,總共8日。但由於血基會捐血車護理師假日都需要支援捐血活動,血基會規定,每個月僅能有1日准許排在週六或週日,其餘7日都得排休平常日。

之前血基會重新公告「特休規則」,由於採取變形工時,週六與週日不被當作例假和休息日計算,而是算做「一般上班日」,應可自由排「特休」。但台中捐血中心的最新公告,卻變相要求護理師若想在週六或週日排特休,一年最多僅能排2日,且須找到職務代理人才可放特休假。

新公告的特休規則也指出,若護理師申請特休,經上級主管審視目前人力運用狀況,可能暫時無法立即核放特休假。為確保捐血中心運作順暢及醫院用血無虞,需與同仁協商並建議同仁可調整特休日期、或自行與休假同仁換班,協商後需簽章留存。

再者,申請特休需要提早2個月的該月10日前提出假單。該公告舉例,以1月來說,3月底的特休單就必須在1月10日前提出,且休假天數含假日累計達三天就需要寫長假預約單。對此,工會認為涉嫌違反《勞基法》,雖然已經向上反映,但捐血中心仍執意要執行,工會不排除提報勞工局進行勞檢。

血液基金會回應公告規範僅為「原則性」 排假仍可協商

有關高雄捐血中心護理人員陳情,無法自主安排特休假並向勞動局申請勞檢之情事,血液基金會表示,經查112年11月10日台南市政府勞工局函請高雄捐血中心陳述意見,高雄捐血中心已於12月23日函復陳述書,依據工作規則第十七條特別休假規定,「特別休假期日,由員工排定之,但雇主基於企業經營上之急迫需求或勞工因個人因素,得與他方協商調整。」

血基會表示,護理人員有特別休假之需求,可提前告知排班人員,且自行於預約排班表上註明;每週公告排班表,可於差勤系統提出休假申請。唯因高雄捐血中心每日供應血液需求約2,100袋全血,台南地區因登革熱疫情影響,捐血者減少三成,使得醫療用血供應雪上加霜,故只要有機會前往募血,若臨時需要人員出勤,捐血中心均與護理人員協商,願意出勤者擇日另安排休假;除此之外,捐血中心並不會任意或限制調整員工特休假的權益。然自12月23日函復陳述書後,臺南市政府勞工局未再函復或裁定行政處分。

另外關於台中捐血中心所公告的特休規則,血基會表示僅係「原則性」,並非強制規定,事實上該捐血中心護理人員申請特休並未有不同意的案例,仍然以《勞基法》精神與員工進行協商。

台中捐血中心爆出請育嬰假護理師提前復職遭刁難爭議。圖非當事人(圖/資料畫面)

▲台中捐血中心爆出請育嬰假護理師提前復職遭刁難爭議。圖非當事人(圖/資料畫面)

孕婦請育嬰假期間承認懷第二胎釀提前復職爭議

除了特休爭議外,台中捐血中心更爆出請育嬰假護理師提前復職遭刁難。該名護理師向工會投訴,自己的第一胎跟另名同仁一起休育嬰假,原本要與同事相偕提前復職,同事順利復職的同時,當事人卻發現自己懷了第二胎,告知主管後,主管透過已復職同仁轉告,可等懷孕穩定一點再回來復職,因此該護理師延後復職時間,未料之後申請提前復職,卻遭到拒絕。

循往例,捐血中心請育嬰假的護理師皆能提早復職,該名護理師感嘆考量人力調度誠實吐露懷第二胎,讓長官知道將來仍可能再請育嬰假,沒想到這一舉措卻導致她復職路波折不斷 。工會認為,台灣少子化嚴重,有年輕人願意生第二胎已經很少了,應該給予獎勵,並給予協助,感嘆血液基金會強調是慈善事業友善工作職場的環境,卻是如此對待孕婦。

血基會強調並未收到該名員工復職申請 工會解釋箇中原因

血液基金會則表示,台中捐血中心請育嬰假之護理師,是於112年12月底提出希於113年2月16日復職,並告知將於3月初剖腹生產,考量復職後經過10日之教育訓練後可提供勞務期間甚短,建議該員依原申請留職停薪育嬰假至5月15日期滿再續申請下一胎之育嬰假;且截至目前為止,該員並未提出復職申請,並未有「育嬰假期滿不給予復職之情事」。

但血液基金會企業工會理事長謝緹縈強調,該女確實有向單位提出復職申請,申請送件流程是由台中捐血中心受理後,再上呈血基會,但在台中捐血中心這關已被主管擋下,血基會才沒有收到復職申請;該案也已收到台中市勞工局勞資爭議調解委員會開會通知,文號為中市勞資字第1130005831號,將於2月23日進行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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