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疑為歐陽妮妮改校規 台藝大校長:我也希望嚴厲處分

就讀台藝大進修部的藝人歐陽妮妮,因找槍手代考,被記過但沒退學。有網友質疑校方在事發幾天前修改校規,校長陳志誠今(15)日喊冤,「根本不是為了她。」

台藝大表演藝術學院日前在網站說明,因行政中立法、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公務道德等原則,懲處結果書面通知學生和家長,不對外公布內容。但有媒體披露,歐陽妮妮被記了一大過、二小過。

事後有網友翻出公文質疑,台藝大正好在歐陽妮妮作弊前幾天修正通過獎懲辦法,原本代考必須退學,現在卻不用。

台藝大校長陳志誠今天出席教育部大專青年偏鄉藝術教育工作隊授旗典禮,會前受訪表示,網友覺得校方有「神通」,知道幾天後歐陽妮妮會作弊,其實修改獎懲辦法「根本不是為了她」。

陳志誠說,熟悉大學行政的人都知道,校內法規修訂的程序有好幾道,在行政會議正式通過前的1、2個月前就起跑了。且這次修改,主因是教育部認為獎懲要有明確表述。

陳志誠表示,歐陽妮妮作弊「確實是嚴重錯誤」,全案由獎懲委員會處理,校長不太能干涉,但他也希望嚴厲處分。

不過陳志誠也提醒社會各界,在討論此案時,別忽略了歐陽妮妮就讀的是進修部。進修部強調學用合一,不可能叫學生不發展演藝事業。

中央社 加入 @setn 好友 #歐陽姊妹是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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