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晏男/台北報導

▲國民黨團27日舉辦「強扣一般性補助款 行政院自相矛盾! 違法濫權!」記者會,賴士葆(左起)、王鴻薇、羅智強出席。(圖/記者蘇晏男攝影)
行政院統刪中央給各縣市的一般性補助款636億元,幅度達27.2%,引起地方各縣市長強烈反彈。國民黨團今(27日)上午舉辦記者會指出,行政院和主計總處違反《地制法》和《財劃法》,同時也觸犯《刑法》第129條第二項的「違法抑留剋扣罪」。國民黨團呼籲行政院,立即懸崖勒馬,趕快把地方一般性補助款還給地方政府,不要造成地方政府在社會福利、育兒教育、長照和一般性基礎建設受到影響,否則將面對偽造文書等相關法律訴訟。
國民黨書記長王鴻薇表示,行政院獨斷刪掉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的一般性補助款,幅度高達27.2%,其結果造成地方政府在財源上,無論是在社福、長照、教育和小型基礎建設,甚至有些縣市政府還需要靠一般性補助款發薪水,影響範圍之大是前所未有。
王鴻薇指出,行政院主計總處在編列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書時,同時將「依法律義務支出明細表」,發文給立法院議事處和財政委員會,其目的是要告訴立法院,明細表示依法律義務支出不能夠刪,倘若刪除則違法。
王鴻薇進一步指出,在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列「依法律義務支出明細表」第9項「對地方政府之補助及減稅損失補貼」中的第一項就是一般性補助款,補助機關是各縣市,法律依據是《地制法》,總金額為2501億元;換句話說,從「依法律義務支出明細表」就可以看出,行政院心知肚明對縣市一般性補助款是法律義務支出,立法院是不能刪除,結果行政院自己刪除。
王鴻薇表示,行政院主計總處發文給立法院的「依法律義務支出明細表」是公文書,如果可以刪,行政院在偽造文書,如果不能刪,那麼行政院公然違反《地制法》、《刑法》。王鴻薇也提到,行政院刪除地方一般性補助款,不但是政治性鬥爭,而且違法濫權,國民黨團一定會追究行政院責任。
王鴻薇強調,如果行政院長卓榮泰不會做事,那就下台換人做,不要違法刪掉地方的一般性補助款,請依照「法律義務支出」立刻恢復經立法院三讀通過2501億元的一般性補助款還給地方,否則將面對法律訴訟。
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羅智強表示,一般性補助款是法定預算,一毛錢都不能砍、不能刪,但在民進黨的字典裡,哪有什麼不能地方自治這件事。羅智強說,主計總處砍掉地方一般性補助款,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已依據《刑法》第129條第二項:「公務員對於職務上發給之款項、物品,明知應發給而抑留不發或剋扣,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一萬元以下罰金。」提出告訴。
藍委賴士葆表示,明明是中央給地方一般性補助款是法定支出,而且中央政府總預算是經過立法院三讀通過,經總統公告,根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30條第三項規定:「中央政府給予地方政府之一般性補助款項金額,不得少於修正施行前一年度預算編列數。」,民進黨明顯違反了《地方制度法》和《財政收支劃分法》,清楚明白看到民進黨政府是違法濫權的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