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黃呂錦茹3人繼續羈押禁見3月,法官認3人仍繼續互相袒護。(圖/翻攝畫面,下同)
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書記長初文卿、總幹事姚富文3人,因涉嫌「幽靈連署」,被羈押至今。台北地方法院17日召開接押庭,庭訊後裁定3人繼續羈押禁見3月。理由是法官認為,3人的供詞避重就輕、互相推諉,為避免因彼此證述而經法院認定構成犯罪,依常情判斷,實有互相迴護勾串之可能。
法官認為,初文卿、姚文富認罪、黃呂錦茹否認犯罪,經聽取3人、檢察官、律師意見,並參酌起訴書所列證據等資料,認3人涉犯偽造文書、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犯嫌重大。

又雖然初、姚2人坦認全部犯行,但就案情經過有避重就輕、互相推諉或維護共同被告之情形。且3人間存有組織隸屬、長官部署、黨務幕僚等感情、指揮層級因素,3人為避免因彼此證述而經法院認定構成犯罪,依常情判斷,實有互相迴護勾串之可能,自有事實足認3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及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行為及可能,有羈押之原因。
考量黃呂錦茹3人犯罪手段為以大量抄錄民眾資料、偽造提議人名冊,而所偽造之名冊係得以決定是否罷免公職人員之重要文書,又選舉、罷免為憲法保障之公民權益,偽造名冊不僅對被冒名者的憲法權利產生危害,更可能影響公職人員之罷免結果,對他人之個人資料、信用、社會秩序及民主政治之選罷制度造成重大危害。
再考量現今網路與通訊軟體發達,3人若釋放在外,可輕易透過其他行動裝置、通訊軟體與證人聯繫、影響證人。為避免3人規避或妨礙審判或執行之危險,除羈押以外,顯無其他干預權利較輕微之替代手段。依比例原則權衡羈押對各被告人身自由之限制、確保國家刑事司法權之有效行使、維護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等因素,應認均有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