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中心/程正邦報導

▲股東將Meta高層告上法院,要求他們對非法收集用戶資料負責。(圖/翻攝自Meta官方網站)
Meta執行長馬克·祖克柏(Mark Zuckerberg)本週將以證人身分出庭,面對一起由公司股東提起、索賠總額高達80億美元的非陪審團官司。該訴訟指控祖克柏等高層在2012年與FTC簽訂隱私協定後,仍未阻止Facebook(現Meta)繼續非法收集用戶資料,並間接導致2018年的劍橋分析公司(Cambridge Analytica)事件。若敗訴,祖克柏及被告群將需賠償巨額罰金與相關費用。
股東集體追訴 要求恢復股東損失
該案由包括個人投資者與加州教師退休基金(CalSTRS)等機構提起,主張Meta因劍橋分析公司風波遭法院與監管機構處以超過50億美元罰款,其他相關訴訟與費用使公司總支出逾80億美元。股東認為,這些損失若是因董事管理失職導致,相關高層應承擔賠償責任。
旗艦高層被列為共同被告
訴狀披露,共有包括祖克柏、前COO雪莉·桑德伯格(Sheryl Sandberg)、創投人馬克·安德里森(Marc Andreessen)、Netflix聯合創辦人里德·哈斯廷斯(Reed Hastings)、Palantir聯合創辦人彼得·提爾(Peter Thiel)在內多名高層遭列為被告。原告團指控他們未盡監督責任,縱容隱私條款違規。
Cambridge Analytica風暴是導火線
劍橋分析公司於2018被爆不當取得多達8,700萬用戶資料,引發全球關注。2019年FTC因此對Meta課以創紀錄50億美元罰款,並列入80億美元總賠償額。原告認為,若董事會未有效履職,則應由其個人承擔財務後果。

▲Meta執行長祖克柏本週將以證人身分出庭。(圖/翻攝自推特)
探索董事會失職責任 德拉瓦法院罕見開庭
本案於德拉瓦州威明頓法院審理,採非陪審團方式進行,由凱瑟琳·麥科密克(Kathaleen McCormick)擔任首席法官,採取「商業判斷原則」為認定董事失職提供法律基準:若董事明知不當卻仍放任違法,則不得獲豁免。若原告能證明祖克柏等「漠視違規」,則可能成為美國首宗董事會全面失職的重大判例。
被告團策略:否認違法 強調AI後改進成果
祖克柏與其團隊提出反駁:他們已善盡責任,Meta自2019年起設立隱私保護團隊,引入外部合規審查機制,對劍橋分析公司事件也展開內部改革。此外,指出祖克柏依據規劃交易計畫出售股票非內線交易行為。
專家:判決將牽動科技治理與資料責任
數位內容聯盟(Digital Content Next)執行長傑森·金特(Jason Kint)認為:「全球超過30億人使用Meta平台,但我們能信任他嗎?」本案勝負將成為監管機關和法院衡量科技公司監督責任與董事賠償標準的關鍵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