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蕭達多報導

▲嘉義神棍騙色挨告,法院判囚4年。(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李姓男子在嘉義縣開設私人神壇,於2023年底向成年女子小庭(化名)佯稱,要進行「碰觸三點除黑氣儀式」化解霉運,把手伸進女方內褲稱手指在吸「黑氣」,性侵得逞。審理時李男辯稱,是小庭將垃圾桶裡面的痰拿去抹在胸罩才驗到DNA,法官反問他,女方何不塗在陰部嫁禍效果更好?沒有採信所辯。嘉義地院今年2月判處4年徒刑,民事部分上週審結,判賠50萬元。可上訴。
檢警調查,2023年12月中旬,小庭自覺運勢不佳,透過女性友人以IG傳訊預約問事,同晚由另位男同事載到嘉縣某地李男所開設「OO宮」進行「祭改」。李男在問事過程得知,小庭事業及感情不順,便佯稱要以「碰觸三點除黑氣儀式」,來化解前男友的霉運。
小庭聽聞「碰觸三點」時仍在考慮,直到祭改第三次,李男把手伸到女方內褲指侵,聲稱是用手指「除黑氣」,又把她帶到客廳沙發上,拿毛筆在小庭胸上畫圈時襲胸,又拿一條黃布擦拭她會陰部。同夜23時許,男同事發現小庭離開宮廟後情緒低落,詢問後決定報警。
李男否認犯行,辯稱當天沒有碰她身體,而且老婆就在宮內,小庭離開前還跟男同事讚「斷事很準」;另自己有在客廳垃圾桶吐痰,是小庭拿裡面的痰塗在胸罩上才驗出DNA,懷疑他們想共謀詐財;另宮廟是祖父傳承下來,不可能在神明面前性侵,「我真的是冤枉的」。
李男的律師辯護,小庭指訴被害過程有多種版本,她明同意「除黑氣」儀式,卻告訴警方是突然被性侵,又向檢察官說「除黑氣」前有考慮;另對情節陳述,襲胸一下跟警方說「抓」,驗傷變「撫摸」,偵查時又改「捏」。
小庭證稱,當下聽聞「觸碰三點」感到震驚,當下就表明要思考一下,李男開始收驚過程後,就帶回室內犯行,離開宮廟後,她傳訊息跟幫預約的女性友人詢問。
法官認為,觀察小庭證述內容,另查小庭傳給女性友人訊息,內容提到「這個真的是突然的,我真的當下…就是傻住」、「他突然就開始了啊…然後又挖的很進去」,大致與偵審時證詞相符,沒有明顯瑕疵,倘若是虛構不會這麼詳盡。
法官指出,再從通訊對話內容可知,小庭在事發後仍對李男敬畏,甚擔憂是自己誤會法事流程,還一度表達不願追究之意,難認在證詞有誣陷造假可能。另在庭訊時,小庭多次出現情緒激動、掩面流淚情況,僅陳述「希望被告可以得到應有的處罰」,亦未求從重量刑,足認所證內容平實可信。
男同事作證,是自己一直說服小庭那收驚流程不正常,且她當下也沒有提到報警,是自己堅持載她去派出所報案;女性朋友證稱,聽到流程有「觸摸三點」也感到錯愕。
法官認為,被告爭辯一些細節如插進次數、停留時間等,距離事發已於一年,難免記憶模糊,「抓」或「捏」都是襲胸,面對無預警襲來侵害行為,內心如坐針氈、度秒如年,主觀認知有10分鐘長也能認合理。
至於被告辯稱小庭拿痰液抹胸罩云云?法官認為,實難想像她能在當下情境,匆忙作出偷翻垃圾桶把痰抹在胸罩的荒誕行為;如要故意栽贓,直接往陰部塗嫁禍效果不是更好?就算要精心設計誣陷好了,她回家卻直接洗澡?種種邏輯漏洞,被告所辯只是主觀臆測,實不足採,包括證述及診斷書等,犯行事證明確。
法官審酌,李男利用人性對超自然敬畏、女方孤立無援之機會,以怪力亂神方式違反對方意願犯行,實應嚴正譴責,且被告矢口否認犯行,見小庭在庭上情緒崩潰,仍喚不起其良知,繼續誣指對方栽贓嫁禍,提一堆不實辯解來浪費司法資源,更未有賠償和解之意,雖被害人僅表示「希望被告可以得到應有的處罰」,而檢方請求從重量刑,依強制性交罪處4年徒刑。可上訴。
民事部分,小庭主張,過程付了25000的法事費用,精神撫慰金求償100萬,共計102.5萬元。李男抗辯則繼續否認犯行,指稱小庭所述為假,那次法事就收5000而已。法官認為,法事費用確實難認不當得利,於法應予駁回;然侵害部分有刑事判決可稽,所辯並無可採,審酌兩造身分及經濟,認賠50萬為適當。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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