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朱祖儀報導
駕駛應該禮讓行人,否則可能吞罰單。(圖/資料照)為洗刷台灣「行人地獄」惡名,只要駕駛沒禮讓行人都會挨罰。但近日一名網友卻抱怨,自己因為未禮讓行人,收到6000元罰單,直呼「太扯了!」文章曝光後,引起眾人怒火,「哪裡扯?你就真的沒禮讓啊」、「不小心就撞死人了!」
一名網友在Threads上發文,「未禮讓行人這樣6000,太扯了」,直呼罰單金額太高,「收到罰單就記得了。」從罰單上面看到,當時行人走在斑馬線上,原PO沒有停下來等待,而是直接從對方面前開過去,和行人僅距離數公分。
不少網友看到後表示,「都走到你面前了還不讓,這6000罰得一點都不冤」、「有點扯,幾乎從行人前面刷過去」、「你要撞到了才要讓是不是?」、「恭喜,希望你能學到教訓」、「你這種開法能拿駕照,也太扯了」、「真的太扯了,居然只罰6000太便宜了」、「你差點殺人了,哪裡扯?」、「6000我都嫌太低。」
為減少交通事故發生,立法院112年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汽機車行駛接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不停下來讓行人先通行,可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還將記違規點數3點,同時應接受道安講習3小時。
另外,今年6月交通部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若駕駛不停讓導致行人輕傷,罰鍰從7200元調高至1.8萬元,致人重傷則比照致死,調至3.6萬元,且須面對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