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聽新聞
0:00 0:00

遇路面淹水…乘客要求:硬開!害計程車「泡水損失百萬」求償吞敗原因曝

記者陳弘逸/嘉義報導

嘉義鄉道嘉22線遭豪雨灌爆,兩部車輛拋錨路中央,一名民眾撐傘苦等救援,畫面如災難電影重現。(示意圖/讀者提供)
嘉義鄉道嘉22線遭豪雨灌爆,兩部車輛拋錨路中央,一名民眾撐傘苦等救援,畫面如災難電影重現。(示意圖/讀者提供)

去年「凱米」颱風肆虐期間,嘉義縣有2乘客叫車,途中因路面積水,跟司機引起爭執,並要求通過,未料,卻導致車輛進水拋錨而毀損;事後車主提告2名乘客,但法官認為,無法佐證乘客要求繼續向前開,造成車輛毀損有因果關係,認為請求賠償無據,不予准許,判車主敗訴,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 2024年7月25日「凱米」颱風肆虐期間,林姓車主指派計程車司機接獲派單,負責接送2名乘客,當時路面因積水,司機不願意前行,當時2名乘客與司機,因此爆發爭執,僵持約5至10分鐘後。

當時其中一名乘客還說,「若車輛發生故障或損毀,會負擔起車輛全部相關維修費用」,才依指示行駛,未料,因路寬度不足以及積水嚴重無法立即迴轉,造成車輛進水拋錨而毀損。

事後林姓車主提告2名乘客,應賠償車輛維修費、車輛拖吊費及1個月內不能營業損失,共105萬6712元。

乘客者主張,計程車屬承攬契約,並非僱用關係,如何行駛由駕駛員決定,且前往目的地行駛路線自由司機依車上Google地圖路線行駛,並非乘客只是要求,且當時遇積水,也評估後,才繼續前進,更強調沒有「強迫」或「威脅」,否認承諾賠償。

綜合相關證據,司機已有3年經驗,駕駛自身有相當職業駕駛經驗,卻聽從乘客外行指導內行,繼續駕車前行,應該負起誤判責任,且無法證明乘客要求繼續向前開,導致車輛毀損有因果關係,認為請求賠償無據,不予准許,可上訴。

#嘉義

CH54三立新聞台直播
大數據推薦
【股民最大黨 盤後吃便當 EP.13】你怕了嗎!?台股究竟是乖離修正or大崩人踩人?
熱銷商品
頻道推薦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