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投共」修法判7年太重?翁曉玲又出招:不嚴重者可易科罰金

記者 黎冠志 台北報導
2026/08/13 14:21:00
2026/08/13 14:37:0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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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共諜案頻傳,行政院通過陸海空軍刑法修正草案,擬重懲洩密與投共行為,洩漏絕對軍事機密者最高可處18年徒刑。針對現役軍人對敵效忠的「不忠言論罪」,草案原訂最高處7年徒刑,卻引發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質疑量刑過當。翁曉玲主張參考美國標準,將最高刑度下修至5年,並強調法律修訂應符合罪刑相當與比例原則,避免過度侵害言論自由。此番修法爭議凸顯國安防禦與個人權利間的拉鋸,後續法規審查備受各界高度關注。

 

翁曉玲認為,軍人投共的刑法條文修正案中,原訂判處7年以下的刑責太重,主張應改為5年以下,「這樣的好處是如果行為情節不是很嚴重,還可能有易科罰金的機會」。(圖/翻攝畫面)
翁曉玲認為,軍人投共的刑法條文修正案中,原訂判處7年以下的刑責太重,主張應改為5年以下,「這樣的好處是如果行為情節不是很嚴重,還可能有易科罰金的機會」。(圖/翻攝畫面)

 

面對共諜案層出不窮,行政院院會日前通過「陸海空軍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現役軍人洩漏或交付軍事機密給外國政府、人民、中港澳地區居民或其派遣之人,處最高12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涉及絕對機密者,加重其刑至2分之1,亦即現役軍人洩漏軍事機密給中國人民,最高可處18年徒刑,嚴懲軍人觸犯共諜罪,以達遏阻作用。其中第24條還明定,現役軍人若以言語或其他方式對敵人表示效忠,將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過,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認為量刑過當,主張調整至5年以下,這樣的好處是如果行為情節不是很嚴重,還可能「有易科罰金的機會」。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前審查行政院所提的《陸海空軍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針對近年頻頻傳出現役軍人簽署誓詞或拍攝影片「對敵人表示效忠」的不忠行為,行政院版本的草案擬增訂最重可處7年有期徒刑,但翁曉玲卻在逐條審查時主張該量刑過高,稱這有過度侵害言論自由與違反罪刑相當原則之虞,促請將最高刑度降為5年。

翁曉玲今(13日)受訪時指出,軍人有投共言論「的確是不妥行為」,所以行政院提出修正《陸海空軍刑法》,對此科處刑責,大前提基本上是贊同,但刑法必須罪刑相當,必須合乎比例原則。翁曉玲明白指出,行政院針對軍人向敵方效忠,要修法增訂1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當時該條文主要參考美國國軍的「不忠言論罪」來處罰,但美國最高處罰刑責也只有3年以下,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對於軍人「特殊言論」的處罰似乎是過重。

翁曉玲主張,可以將法定最高刑從7年以下改成是5年以下,這樣的好處是如果行為情節不是很嚴重,還可能「有易科罰金的機會」。翁曉玲表示她強調任何法律的修正,刑責都應該符合比例原則,「更何況我們是法治國家,就連美國對於軍方的不忠言論罪,最高也是處罰到3年以下」,因此她認為5年以下是比較合理的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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