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及公共托育又充分就業,北歐國家為何辦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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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公共托育緊扣充分就業的正向循環

從托育制度的公共性、普及性、永續性而論,瑞典托育制度最值得我們學習的面向之一,是它扣緊參與工作的父母公民(citizen worker-parent)之公民身分定位,將托育設計為國家積極勞動市場政策(positive labor market policy)的一環,規定只有在父母(或單親)參與勞動(或就學)的狀況下,才可享受公共托育服務。

此一模式托育制度,完全不同於針對弱勢幼兒提供、以致難逃烙印化與品質低劣之譏的殘補式福利措施。它並不是單純的福利政策,而是福利政策與積極勞動政策的結合體;於此,北歐充分就業的理念表露無遺。這顯示的是北歐模式福利國家的務實本質,他們將「享受福利」和「工作/納稅」綁在一起,讓權利和義務互相平衡,彼此支撐,高度實踐社會民主政治經濟學架構下政策設計的兩個指導原則,即「避免反向誘導」,與「盡量透過就業進行「再分配等福利給付的」移轉);後者為「充分就業」信念的表現,也是北歐國家勞動市場政策的基石。此正向誘導,不僅顧及國家財務的平衡,更能藉著普及公共托育與充分就業政策(包括多種促進就業措施)的包容性與非排他性,而誘導、協助父母普遍就業,預防入貧,為兒童創造有利的成長環境。如此,針對雙薪父母或就業單親提供的托育措施,在實質效果上反而能夠真正有利於兒童。

就家庭型態和兩性關係的層面而言,「就業+公共托育服務」政策意味著傳統刻板性別角色下的「養家活口的男人與家庭主婦的相互責任(他負責賺錢養家,她負責家務育兒)」,已被「成年公民與國家的相互責任(成年公民參與勞動,國家於工作時間為他們育兒)所取代。如此延續了早期瑞典經建計畫推動者Gustav Möller的一項主張:人口政策必須被用作執行社會改革的策略。於此我們看到女性角色轉變背後的政策助力,以及北歐人口政策的基進本質。

把「就業」和「普及公共托育」綁在一起的政策設計,將普及公共托育賴以運作的稅收涵蓋在其本身內裡,讓整套制度發揮促進就業、增加政府稅收的作用。晚近瑞典托育服務為了容納不易就業的移民父母之子女,而規定父母之一方(或單親)失業者,小孩都有權享受每週至多15小時托育服務。

如此,父母就業與不就業的區別依然被保持,以維持其「公共托育+充分就業」的基本政策路線,避免反向誘導。這種避免反向誘導的考量,特別值得我們效法。欠缺托育措施讓歐洲各國普遍存在著高學歷女性不願生小孩的現象,尤其是在傳統家庭觀念較強的德國和西班牙,由於這兩國欠缺普及公共托育服務,以致女性特別難兼顧工作和育兒。相較而言,在北歐各國,生育率最高的反而是具有大學學歷的女性,由於普及公共托育政策讓她們能夠終身投入職場。由此可推知,唯有藉著普及公共化托育政策使工作/自我實現與生育並容,女性的教育投資才能充分發揮作用。

本文節錄:《北歐經驗,台灣轉化:普及照顧與民主審議》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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