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覽車翻覆案「不讓不幸案重覆發生」 士檢提出建言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蝶戀花遊覽車國5翻覆案,士林地檢署今(10)日針對「刑事相驗案件」報結,檢方表示,遊覽車的結構雖正常,但在車禍中死亡的康姓駕駛,經常連續上班10天以上,其中最長曾連續上班24天,且2月分從1日到13日僅休10日一天,13日上班即發生車禍。檢方表示,已將相關問題告知主管機關,未來主管機關可從此部分研擬改進作為,不要讓不幸案件重覆發生。

▲蝶戀花旅行社遊覽車國5翻覆事故,士林地檢署公布調查結果。(圖/記者潘千詩攝影)

士檢調查整起車禍事故後,認為大眾運輸行駛於道路,除了在道路方面提供更具安全性的設計與設施(如研議中於特定彎道設置滾動護欄,減少車禍發生),與強化車輛適合行駛的性能(減少豪華享樂設備,加強安全設施與檢驗密度)外,對於大眾運輸駕駛人的體適能、身心及生活適度管理,也是提供大眾安全回家的關鍵。基於不要讓不幸案件重覆發生的理念,檢方提出從「道路」、「車輛」及「駕駛人」三管齊下,尤其主管機關及旅行業者應本於「know your driver」,加強對於大眾運輸駕駛人體適能要求、身心壓力量表及飲酒用藥的瞭解與管理,共創一個安全、舒適的旅遊環境。

士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陳錫柱說明蝶戀花遊覽車翻覆案。潘千詩攝影

▲蝶戀花旅行社遊覽車國5翻覆事故,士檢對相關主管機關提出建言。(圖/記者潘千詩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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