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七月起出國買藥最多12瓶 超過未申報開罰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許多民眾出國都會血拼一大堆的各類成藥,但小心,衛福部食藥署今(6日)表示,從明年7月1日起,若藥品購買超量須事前申請,從國外寄送藥品回台則一律事前申請進口同意書,違者依藥事法最重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藥物限量表_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

▲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表。(圖/取自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

民眾出國,熱愛購買的藥品,也應符合限量規定,像是維他命、胃藥等,其中一個人可購買數量,維生素不得超過12瓶、胃藥一千顆等,而不在規定內的藥品,則每種以兩瓶(盒)為限,成藥限帶六種。

藥妝_flickr作者 Ryosuke Yagi

▲圖/翻攝自flickr 作者 Ryosuke Yagi

從明年七月開始,不論是用郵寄或直接用行李託運,只要超過12瓶都要事先申報,否則依藥事法最重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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