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喬安偽證罪遭判刑 提前報到獲檢同意以社會勞動折抵刑期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太陽花女王」劉喬安3年前遭「壹週刊」踢爆是高檔援交妹,她控告週刊妨害名譽,並於出庭時堅稱「去賣酒不是援交」,但最後被查出仲介賣淫,被依偽證罪起訴,一審遭判3月,不得易科罰金。事後,劉喬安事後在臉書直播中落淚表示她不想再上訴,會進去坐牢。檢方原訂28日傳喚她到案執行,不過今(27)日下午劉喬安已悄悄報到,並聲請易服社會勞動折抵刑期獲檢方同意,劉女將展開為期3個月的社會勞動。

▲劉喬安偽證罪判3月。

劉喬安今凌晨在臉書發文「謝謝你們 大家的私訊我都有收到 對不起無法一一回覆 我想靜一下 陪陪家人陪陪自己 該來的總是要面對 晚安台北 晚安關心via的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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