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豆製品抽驗 揪出40年老店板豆腐竟偷加防腐劑

記者楊晴雯/台北報導

台北市衛生局執行市售豆製品專案抽驗計畫,檢驗結果10件不符規定。該局說,違規上榜者包含40年老店四海一家販售的板豆腐、廣誠素食豆干絲 、鍋董小吃店板豆腐、木新市場111攤泰山干絲、晶旺有限公司凍豆腐、小幼飯糰豆漿、源川鍋物餐廳嫩豆腐、優膳有限公司板豆腐、金羅道小吃店豆干、豆腐攤板豆腐。

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海一家販售的板豆腐,檢出已二烯酸0.25 g/kg,標準為不得添加、及過氧化氫陽性,標準是不得殘留。(圖/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海一家販售的板豆腐,檢出已二烯酸0.25 g/kg,標準為不得添加、及過氧化氫陽性,標準是不得殘留。(圖/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台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科長王明理說,該局此波市售豆製品專案抽驗計畫,抽驗地點包括傳統市場、市場周邊攤販、超市、餐飲店等,檢驗項目包括防腐劑(12項)、過氧化氫、二甲基黃、二乙基黃、皂黃等項目,共計抽驗95件,檢驗結果10件不符規定,不合格率10.5%

王明理進一步說明,違規產品當中有3件豆腐產品違法添加苯甲酸,標準為不得添加,包含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 路源川鍋物餐廳(市招:原川日式精緻涮涮鍋)的嫩豆腐、鍋董小吃店(市招:鍋董涮涮鍋)的板豆腐、台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晶旺有限公司的凍豆腐,苯甲酸含量分別是0.07g/kg、2.09g/kg、1.75g/kg。

▲鍋董小吃店(市招:鍋董涮涮鍋)的板豆腐違法添加苯甲酸,標準為不得添加。(圖/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2件干絲產品檢出過氧化氫陽性,標準是不得殘留,包括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廣誠素食的豆干絲 (基因改造)以及台北市文山區木 新路木新市場111攤的泰山干絲。

此外,台北市中山區龍江路豆腐攤的板豆腐,則驗出苯甲酸 0.73g/kg,標準為不得添加、以及過氧化氫陽性,標準是不得殘 留。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海一家販售的板豆腐,檢出已二烯酸0.25 g/kg,標準為不得添加、及過氧化氫陽性,標準是不得殘留。

台北市松山區延吉街優膳有限公司的板豆腐,已二烯酸0.24 g/kg,標準為不得添加。台北市 大安區和平東路小幼飯糰的豆漿,已二烯酸0.14 g/kg,標準為不得添加。台北市大安區安和 路金羅道小吃店的豆干,檢出苯甲酸0.78g/kg,標準為0.6g/kg 以下,過氧化氫陽性,標準為不得殘留。

台北市衛生局表示,上述不符規定的產品,已令販售場所下架違規產品,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及第47條第8款規定,可處製造業者或責任廠商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王明理提到,經追查違規產品2件來源屬台北市,另5件來源屬外縣市者(2件新北市、1件南投縣、1件宜蘭縣、1件桃園市),已移請轄管衛生局查處;其餘3件北市業者無法提供完整進貨證明,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及第47條第10款,可處以販賣業者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王明理說,「苯甲酸」及「己二烯酸」皆為可合法使用的防腐劑,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之「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苯甲酸可使用於「豆皮豆干類」產品(如傳統市場販售之豆干、豆干丁、豆干絲、豆皮、豆包、素雞等以及經過調味的完整包裝的休閒豆干食品),其用量為0.6 g/kg以下、己二烯酸用量為2.0g/kg以下,惟2者皆不得使用於「豆腐類產品」(包括板豆腐、凍豆腐、油豆腐、臭豆腐等及豆漿)。依衛生福利部建置的健康風險評估資料庫顯示,二者進入人體後,皆可從尿中排出,一般被認為無害。

過氧化氫(H2O2),俗稱雙氧水,可做為食品殺菌劑,具有漂白、防腐效果等用途,常使用於魚肉煉製品(魚丸、魚板、甜不辣及花枝丸)及豆類製品(豆腐、豆干、干絲、麵腸)的加工過程,依據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規定,其食品中不得殘留,同時也規定不得使用於麵粉及其製品。食用多了可能會引起頭痛、嘔吐等症狀,另外過氧化氫具有較強烈氧化力,可造成皮膚、眼睛及腸胃道的腐蝕性傷害。

王明理呼籲,民眾在選購豆製品時,最好向信用良好的廠商購買,由於豆干及豆腐類製品屬高水活性產品,常溫下易腐敗,業者較易添加過量防腐劑,嚴正呼籲業者應秉持職業道德,勿濫用食品添加物,豆製品皆應儘可能冷藏保存於7℃以下,並採「先進先出」原則,以維持產品的新鮮與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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