慘!14歲少女翹家投靠學姊 竟被學姊男友霸王硬上弓性侵

記者陳啟明/新竹報導

新竹縣一名14歲少女,2015年因與父親吵架鬧脾氣後離家並投靠學姊,但因學姊家人反對少女留宿,學姊只好將少女暫時託付給28歲劉姓男友,並將她帶到男友租屋處投宿一晚,但沒想到,劉男趁少女睡著後露出狼樣,不顧少女反對,當晚霸王硬上弓後性侵少女得逞。

性侵,傷害,家暴圖/翻攝自PIXABAY

少女投宿學姊男友家,卻慘遭性侵。(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由於少女不願張揚遭劉男性侵,便將此事隱藏在心裡。隔月餘,少女結交1名新男友,他送少女一隻iPhone使用,父親發現女兒竟有高價手機,才得知女兒結交男友;父親氣呼呼質問女兒男友,沒想到男友竟向其父爆料「你女兒曾被劉男性侵」其父追問少女,她當場爆哭,雙親才帶著少女到醫院驗傷,並怒控劉男強制性交。 
劉男到案後坦承,曾與少女共處一室同睡一床,也知道她是14歲少女,不過他絕沒有性侵對方,當時是2人各睡一方。律師為劉男辯稱,少女當時沒有大聲呼救,且案發後2個月才報案,與常理不合,不排除少女是因為害怕遭父母責罵才編出保護自已的說詞。 
法官調查,少女前後指述一致,且與劉男是初次見面,沒有任何恩怨糾紛過節。且少女學姐出庭作證,雖表示不清楚該案,但向法官明確表示,2人分手是因為得知學妹遭男友性侵,且劉男也曾於今年2月間與少女雙親調解成立,承諾賠償20萬元給對方,但事後毀諾。 
法官也發現,劉男曾於2015年間結交未滿16歲少女,並發生性關係,最後遭判刑1年10月,緩刑5年,應當知道犯此類案件的刑責,因此才積極與少女家屬和解。法官認,劉男犯對少年性交罪事證明確。 
法官審酌,被告與被害少女認識不久,應關愛年幼之人,卻不尊重女性身體自主權,趁與少女同睡一床之際,強制性交得逞,造成少女心中陰影難以抹滅,戕害少女身心健康及人格,且犯後飾語狡辯,態度不佳,沒有悔意,因此依對劉男依少年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6個月。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加入 @setn 好友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