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冤獄16年?后豐女師命案王淇政獲釋 母餵豬腳麵線接風

記者王智萱、吳伊哲/台中報導

這又是冤獄嗎?2002年后豐情殺命案,一名安親班陳姓女老師,與男友王淇政談判分手後墜橋死亡,男友王淇政跟友人洪世緯被控殺人,分別被判刑15年跟12年半定讞服刑,但監察院調查認為有冤情,檢方也多次提起非常上訴跟再審卻都被駁回。但就在昨(7)日,最高法院認定,目擊證人證詞反覆,全案有待調查,昨日破天荒首度「自為裁判」准予再審,讓王淇政立即出獄,創下司法首例,但女友母親無法接受,大罵離譜。

全家樂開懷,笑得合不攏嘴,王媽媽:「我丈夫說趕快去升爐火,妳兒子要回家了,我開心到一直哭,很開心很開心。」

一家人興奮準備,7日下午王淇政終於再踏進家門跨火爐過運,再由媽媽親自餵豬腳麵線接風,這一刻全家盼望了整整7年。

▲聽聞兒子要回家,王媽媽情緒激動。

一頭長髮披肩,長相清秀,死者陳琪瑄2002年她才23歲,青春洋溢,和男友王淇政留下甜蜜合照,沒想到當年12月卻突然墜橋身亡,在場的男友王淇政和友人洪世緯被控共同殺人遭判刑定讞。

▲陳琪瑄與王淇政出遊留下甜蜜合影。

整個案件沒有物證,陳琪瑄驗屍報告指甲與身上也沒有殘留,兩名被告的生物跡證,唯一可以佐證殺人的是人證,500公尺外橋下釣蝦的王姓男子指控兩人把陳琪瑄丟下橋,不過王姓男子的證詞卻多次反覆。

▲案件沒有證物,為一能佐證的就是當天在橋下釣蝦的男子。

最高法院法官黃瑞華:「證據其實只有一個,就是目擊證人,就是王姓男子,目擊證人證詞,而他的證詞前後總共講了9次,93年1月才翻供。」

證人證詞不明確,再加上被告律師掌握錄音檔證明,王姓證人是和被害人律師談話後,才更改證詞,案件再二三審來回更裁5年,最高院就怕社會觀感不佳,日前首度自為裁定准予再審,並要求兩名被告立即出獄,16年的案件兇手疑似冤獄,兩名被告家屬開心,沉冤有機會獲得昭雪,但被害女老師家屬卻是難以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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