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花改禁行機車…別再用想像規劃交通!騎士不該是次等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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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Diann/換日線Crossing

爭議了 16 年的「蘇花改」,正式在 2018年2月5日通車,而前一日2月4日晚間十點左右,花蓮近海發生了5.5級的地震,當晚行經「原」蘇花公路,錄下「天降巨石」的行車記錄器畫面迅速登上各大媒體,彷彿蘇花公路在為自己遞出「退休申請」。

暫且撇除十幾年來的環保、土木工程爭議,因「截彎取直」縮短了20公里,且號稱不會再有落石的蘇花改,與舊蘇花公路相較之下,的確是一條安全多了的道路。

但在通車典禮前,在蘇花改入口處的交通號誌早引起了一些議論:由於禁止大客車、大貨車、大型重機與機車、自行車通行,入口處的紅綠燈桿上,出現了四個紅圈圈,而被戲稱為「糖葫蘆」——簡單來說,新的「台九線省道」(蘇花改),除了小客車以外的車種,目前一律不能使用。

其實就如雪隧開通時一樣,在蘇花改,大客車、大貨車只是「暫緩開放」,但機車與腳踏車則完全沒有開放的計畫。原因與「八卦山隧道」等一樣,交通部公路總局的回應為:因為「長隧道」的空氣品質、噪音、溫度,對暴露於外的機車用路人具「生、心理負面影響」。

但不得不提的是,在不久前的 2018 年一月,蘇花改正式開通前,由「交通部公路總局」、「交通部公路總局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處」、宜蘭縣政府擔任指導單位;宜蘭縣蘇澳鎮體育會主辦的「路跑活動」,當時可有 6、7 千人直接用肉身,用跑的穿過這些隧道呢!

▲蘇花改入口處的紅綠燈桿上,出現了四個紅圈圈,而被戲稱為「糖葫蘆」。(圖/Diann提供/換日線Crossing)

▲爭議了16年的「蘇花改」,正式在2018年2月5日通車。(圖/翻攝自宜蘭新聞臉書)

國際上的「長隧道」案例

當然,或許你會覺得路跑活動時隧道並未通車,不能類比。那麼我們來看看以下案例:

百科全書中世界第一長的「公路隧道」,挪威 Lærdalstunnelen 隧道(全長 24.51 公里);世界第二長,中國大陸的秦嶺终南山公路隧道(全長 18.02 公里);世界第三長的瑞士聖哥達隧道(公路部分全長 16.32 公里,鐵路為全球最長)......等,從建造開始一直到完工後,規劃都類同於其境內公路,從來沒有任何關於「是否應該禁止二輪車輛在此行駛」的討論——簡單說,「禁止機車進入隧道」,是上述諸多案例中,規劃者想都不會想到的規定。

然而蘇花改這條省道上,最長的隧道是 12.6 公里,八卦山隧道 4.9 公里,雪隧 12.9 公里,均自始至終禁行機車。

除了獨步全球的「五權憲法」,「中華民國在台灣」的交通政策制訂標準,在國際上也相當具有「特色」:我們都知道有一種冷叫做「媽媽覺得你冷」,有一種餓叫做「奶奶覺得你餓」,而這類「非常溫馨」,但缺乏科學根據,甚至與各國交通規劃方向相反的規則與政策,在台灣卻無所不在。

舉出了上述國際間的例子,或許有部分人仍會認為「國情不同」,指出某些與世界各國均不同的交通規劃自有其道理:例如台灣機車使用比例全球最高,在國外大多數的人有需要使用這幾條隧道時不會騎機車,而是全家大小開車出遊......等。

這樣說自有其道理,但我們不妨從另一個角度來想想此問題:既然台灣「國情不同」如機車使用比率極高,那麼我們可有哪些交通法規或規劃,是真正為 1,330 萬「機車族」著想、設計的?

問題的關鍵:對機車用路人「無感」的交通規劃

若你曾騎乘過機車,對以下日常生活中常發生的事,想必不陌生:在都市中騎機車時,你是不是曾經被要靠站的公車擠往路邊或被迫停下?有沒有看過被急切出外側車道的計程車「擊落」的機車?走在內外線用分隔島分開的外線道路上時,是不是永遠要防著「無預警右轉」的汽車?或是總被塞在開在狹窄的外線,正在找車位而慢慢開的汽車後面?家裡附近是不是總有某個路口特別容易出車禍?圓環是不是特別亂特別難騎?......

這些現象會發生的最大因素,其實不全是「汽車族」或「機車族」的對立與問題,而是交通規劃出了問題,在有正常的交通規劃與用路觀念的國家,這些現象是不會如此頻繁發生的。

就拿圓環舉例:圓環通常是在「多條道路交會處」,拿來替代紅綠燈的設計,比如法國巴黎的戴高樂廣場就是一個圓環,是包括著名的香榭麗舍大道等 12 條路的交會點,但想想高雄五福圓環、台南後甲圓環等,不只在圓環之外還有十字路口,並且設置紅綠燈,還規定了機車不能騎中間......,這種規劃絕對是「獨步全球」,不但無謂地劃了一個圓圈,且仍然要等紅綠燈、還迫使機車必須先與汽車分流後,再匯流一次,大幅增加事故發生的機率。

也許從小到大習慣這樣交通紊亂情況的人,覺得上述所有情況都「沒什麼大不了」的,但在許多國家人民的眼裡,很難理解為什麼台灣人可以接受、或者該說沒有意識到,道路規劃上粗糙地「隔離汽機車」,所造成每日通勤的高度危險。因規劃不善導致的無數汽機車相撞事故,其事故發生率與致死率,甚至都比酒駕還要高上太多。

真的不是「外國的路比較直」,而是交通規劃者是否明白用路人的日常?

我在幾年間,有幸因工作得以在台灣以外的歐、亞、北美洲等地,以中華民國定義的「大型重機」以及「白牌機車」騎乘旅行過 14 個國家,總里程超過兩萬公里——這些國家裡,有被詡為「先進」的已開發國家;有內戰剛過、多數公共建設還支離破碎的國家;有跟台灣一樣熱的,也有路面一年只有幾個月不會積雪結冰的國家......

但我必須說,如今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比中華民國更「熱衷且擅長」隔離機車與汽車,而無視於世界各國多以車速、而非車種設計分流的規劃趨勢。

這從建造各種雞肋的高架橋(狹窄的)機車引道(只要一台出事後面必定接著至少五台倒地);以種樹的分隔島分隔內外車道、內車道禁行機車(造成右轉汽車的右邊永遠都有直行的機車,而左轉的機車必須使用來自日本、但日本多數路口都已廢除的「待轉區兩段式左轉」)......等,均可以看出完全沒有邏輯,以「想像」而非「有根據的研究」規劃道路的模式。

附帶一提,「機車統一靠右慢慢騎」、「必須兩段式左轉」也許聽起來是理所當然的事,但這樣的規定,其實也是中華民國「獨樹一幟的特色」,如果在其他國家,50c.c 以上的機車這樣騎乘的話,是很奇怪甚至違規的行為——因為到了要左轉的路口,你若還沒有切到最左邊車道,是你的問題,請自行找地方迴轉再右轉;車速跟不上平面道路時速 50~60 的車流,而無法切進內線也是你的問題——這代表你根本沒有上路的資格與技術,不該領有駕照。

所有交通規劃的最終目的,都是「順暢」,因為這代表著「安全」以及「效率」——但在台灣,卻常常因預設立場而「先射箭再畫靶」、「反其道而行」:先認定機車為「交通不順暢、不安全」之主因,因此為了「隔離」汽車與機車,無端地逼使車流不斷的交會、動輒造成壅塞以及事故。

致政府官員們的誠心建議:別再「以愛之名」想像交通,正視用路民眾的需求

至今印象仍極為深刻,2015 年,台北市交通局曾在官方粉專「臺北交通大家談」上貼出「整條馬路都是我的騎車道」、機車族就是「夾縫中求生存」等文字,引起廣大爭議。這當然不是個案,背後反映的,恐怕更是多數擁有私家車、甚至司機的政府官員,普遍「預設」全台灣超過一千萬輛「機車」與其駕駛,是「交通亂源」的刻板印象。

今天,因為這種「要盡量避免機車與汽車行駛在一起」,卻始終拿不出任何研究根據與統計數據的理由,規劃都市交通的官員們,甚至在欠缺母法授權的基礎下,持續把在台灣最多人使用的交通工具——機車,排除在各項交通建設之外,或在各式規劃中將之視為「次等公民」。

舉凡世界各國人口稠密的大都市,都有漸趨嚴重的塞車問題,台灣也不例外,然而各國的大方向除了增加公共運輸以外,一致的策略是限制汽車,比如高承載管制、共乘、以車牌號碼輪流上路,或限制汽車進入擁擠市區的權限、提高停車費、限制有停車位才能購車......等等,尤其日本近年更積極推行 K-car 和電動 K-car(小排氣量的小型汽車),不但環保又不佔停車空間,早已走過「以車炫富、車大才氣派」的時代。

反觀在台灣,明明市場上已經有低污染的「電動機車」出現,「交通亂源」、「停車亂象」更絕非只是機車族們的責任,我們的交通政策,卻仍是「數十年不變」——致力於限制機車,來「讓出空間與道路使用權」給汽車。

這次的蘇花改,看似「以愛之名」,為騎士的「身心健康」著想,但對於想通過此路段的機車騎士們來說,唯一的替代選項卻是剛因大量落石封閉的「舊蘇花公路」。此外,蘇花改的道路層級明明是「省道」,卻完全禁止機車使用。

這不是限制機車騎士權利的第一個案例。而以目前交通部官員們的觀念和「民意」,恐怕也絕不會是最後一個例子。

波士頓馬拉松在 1972 年以前,禁止女性參加。理由是:「女性在生理上就不適合長距離賽事」,其時波士頓田徑協會主任威爾.克魯尼(Will Clooney)在女權主義先鋒凱瑟琳(Kathrine Switzer)「違規完賽」後,甚至這樣說過:

「女人不能參加馬拉松比賽,因為規則禁止這樣做。我們不遵守規則,社會將陷入混亂——我不制定規則,我只是儘量遵守規則。在馬拉松比賽中,我們不承認任何未經註冊報名的選手,甚至男人也是。如果那個女孩是我的女兒,我會打她。」(事實上,凱瑟琳以中性名「K.V. Switzer」成功註冊並取得跑者編號)

希望今天制定不合理政策的上級官員,以及盲目遵循該政策,反過來咒罵提出異議者「別製造社會對立、混亂」的人,在未來台灣的交通觀念改變後,會像現在我們看 50 年前,被譽為「跑者終極殿堂」的波士頓馬拉松禁止女性參加,且粗暴地將參賽的凱撒琳女士拖離賽道時一樣——為人類的自大、無知與自以為是,感到一絲絲的羞赧與抱歉。

執行編輯:鄧紹妤
核稿編輯:張翔一

作者:Diann/漫步四分之一個地球的407個日子

Diann,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在學,從小就是個衝撞常規卻又常常無法突破,跌得鼻青臉腫又連累父母的闖禍者,除了書讀得不錯實在沒什麼豐功偉業。直到大一結束那一年,秉持著一貫「雖千萬人,吾往矣」的衝勁休了學,買了單程機票飛向了海參崴,靠著一顆相信好人比壞人多的心,以搭便車、借宿的方式遊走了大部分的歐洲、俄國。我沒找到能支持我繼續闖蕩的方法,但我深深知道那 407 天是我生命中最多感動的日子,於是我回來台灣等著機會捲土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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