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一廣場/開放線上登記離婚!是在鼓勵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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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碩敏

政府開放死者親屬線上申辦死亡登記,也是變相鼓勵民眾死亡?

  內政部日前召開記者會公布便民措施,今年7月16日起,簡化離婚與死亡案件的登記手續,民眾可以透過線上申請,不必親自跑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了。聽聞此消息,筆者心中正想歡呼一聲:政府這樣做就對了!卻瞥見某團體質疑「開放網路申辦離婚手續等於變相鼓勵離婚,視婚姻為兒戲」云云。

離婚,婚姻 圖/翻攝自Pixabay

▲減少離婚後的尷尬,內政部開辦「收到判決離婚之後可以直接線上登記」(圖/翻攝自Pixabay)

  若依該團體荒謬的邏輯,那麼政府同時也開放死亡者的親屬或配偶,以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辦國內死亡登記,包含死亡宣告登記等,也是變相鼓勵民眾死亡囉?未來國人將因方便的線上登記手續,導致死亡率大幅提升?這個邏輯真的是太莫名奇妙了!

便民措施應受肯定 不應被荒謬邏輯抹黑

  國人的離婚率的確偏高,其原因盤根錯節,難以歸納,但是歸責於政府的便民服務實在是風馬牛不相干;離婚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男女兩造在完成惱人的離婚過程後,在最後一個階段的戶政登記時,可以免去親自跑一趟的麻煩,對於許多飽受家暴之苦、或深受對方背叛折磨的失婚者而言,不必再次相見可以說是功德一件。更何況網路科技如此發達,「多用網路,少用馬路」正符合現代化社會的發展方向,難道要政府不進反退,以提高登記手續的複雜與難度做為抑制離婚率的處方?!

  細看內政部公布的便民服務內容,是節省民眾過去在收到確定判決書後,須再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的時間與交通成本,現在民眾可以使用自然人憑證上網申請,戶政單位經審核無誤後就可直接登記,而且僅限於經法院調解、和解成立或裁判確定之離婚案件,因其筆錄成立時都已發生法律效力,因此提供民眾線上申辦不致產生爭議,清清楚楚揭示是辦理手續的簡便。

  多年來台灣的戶政手續化繁為簡方便許多,提升行政效率民眾有感,就連重要的身分證遺失補辦臨櫃辦理,當場就能領取新證,從來沒有人會認為政府鼓勵民眾最好常常遺失重要證件。

  政府施政有疏失或與民眾期待背道而馳,全民與媒體應群起鞭策,但政府有好的便民作為,也應加以鼓勵、予以肯定才是。但筆者從這個事件深感覺到,在台灣有些政治團體或名嘴,總是刻意以不負責任的酸民式發言來曲解政策,只為了刷存在感、搏取曝光率,而媒體也隨之起舞跟著報導,再迫使政府機關出面澄清!台灣真的不該陷入這樣內耗與無謂浪費社會資源的惡性循環!

《作者簡介》李碩敏,大學講師,研究高齡社會行銷、國際行銷、廣告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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