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不及待?人妻離婚諮詢看對眼 竟與律師在辦公室嘿咻

記者楊忠翰/桃園報導

桃園市1名葛姓已婚女子,2016年4月16日晚間時分,獨自前往曾姓律師辦公室進行法律諮詢,孰料,兩人初見面就看對眼,不但直接在辦公室嘿咻,之後還兩度相約幽會;兩人發生親密行為後,曾律師更數度傳訊,內容提及「結婚了怎麼還會喜歡我」、「被抓到的後果很嚴重」等字句。

去年6月間,曾律師得知葛女懷孕後,又傳訊表示:「你能在肚子浮出來以前,說服你先生完成離婚登記手續?」、「今天如果角色顛倒,是我結婚妳單身,我可能就會要這個小孩,因為有辦法隱瞞,但現在這情況,是沒辦法隱瞞的!」希望葛女在離婚和墮胎之間做出抉擇。

去年3月間,葛女丈夫發現曾律師與妻子姦情後,隨即對2人提出妨害家庭告訴,並決定與妻子離婚,檢方偵結後依妨害家庭罪起訴曾律師及葛女;桃園地院審理時,葛女丈夫與2人達成和解,撤回告訴,法官判公訴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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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姓人妻在法律諮詢時與曾姓律師發生性行為。(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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