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模條款通過!「治裝、進修、職業工具」明年可列舉扣除額

記者謝抒珉、陳君傑/台北報導

俗稱「林若亞條款」的所得稅法修正案三讀通過,明年上路。包含工作用的治裝費、職業工具支出和進修訓練費可以抵扣稅,如果費用高出「薪扣額」20萬元,就能更划算的扣抵減稅。財政部預估7萬人受惠,但要符合必要性,也得具備重大性和共通性才能列舉扣除,但認定細則還沒出爐,會計師認為到時候可能會引發不少爭議。

▲所得稅法修正三讀通過,三項費用可列舉扣除。

攝影師李玉清:「好,來,頭髮撥一下。」

長鏡頭、專業打燈、幫模特兒拍照,買這些工作用器材,明年五月報稅時有機會能扣抵減稅。

▲攝影師購買器材,未來可列職業工具支出。

攝影師李玉清:「專業機身一台大約12至18萬元,加一支長鏡頭可能就是7萬元,加起來超過20萬元。」

基本配備就要幾十萬元,報稅時本來有「薪資特別扣除額」20萬元,立法院三讀通過所得稅法修正,因為工作需要的特殊服裝費用,或是依法要考證照、進修的訓練費用,或是職業上工具支出,如果超過20萬,也能改採列舉扣除來省稅。

▲名模林若亞花錢為工作治裝,爭取「名模條款」的修訂。

走秀氣場超強,名模林若亞為工作花大錢治裝,爭取列舉扣除報稅,促成「名模條款」,每個項目能扣收入總額的3%,上限9%。

但規定要有必要性,而且是納稅人實質負擔出錢,還有重大性和共通性,細則還沒出爐。

▲民眾可保留相關單據,由國稅局判定扣除額。

攝影師李玉清:「專業器材不一定職業攝影師才會使用,有些人他可能是為了個人興趣,如果單從器材上面來認定,確實是有些困難。」

會計師周志誠:「譬如說你去上課,我認為說這個課對我來講是必要的,可是國稅局呢,認為說這是你自己上的,這沒有具有共通性,將來會有很多問題。」

相關費用保留單據,但能不能列舉,到時候由國稅局採個案認定,而且三項目加起來要超過20萬,門檻高一般民眾難受惠。(整理:實習編輯楊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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