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生戀分手!她要求幫付學貸遭拒 竟傳訊批痛他是「狼師」

記者林盈君/台中報導

去年3月間,一名25歲的卓姓女子,到台北市某英語補習班補習,認識補習班內的一名張姓男教師,2人之後發展變成情侶,同年8月間,卓女向張男表示,自己身上背負了28萬元的學貸、無力償還,張男也允諾會幫忙,不過事後卓女發現張男竟是已婚人夫,於是向對方提出分手,之後她向張男要求清償學貸,卻遭張男拒絕,卓女因此不滿張男「欺騙感情」,透過臉書傳訊給張男批他「亂搞男女關係」、「你可能會黑掉吧」等等,張男憤而提出告訴,台中地院審理後,依恐嚇危安罪判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考試-考生-教室-學生-(圖/pixabay)

▲女傳訊痛批對方狼師挨告。(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判決書指出,卓女於去年3月間,到台北某英語補習班補習,跟教師張男交往成為男女朋友,同年8月間,卓女向張男表示有28萬元學貸未繳清,張男當時也允諾會幫忙,但之後因卓女發現張男已婚,2人於是協議分手,之後卓女又向張男提出要求幫忙付學貸,但張男認為2人既然已分手,就沒有義務要幫忙清償學貸,對卓女的要求不理會。

卓女因不湳張男對她「欺騙感情」,也不幫忙清償學貸,竟透過臉書通訊軟體,以暱稱「Misa Zhuo」傳訊息給張男,內容提到「我好擔心補習班知道你這狼師和女學生在一起,甚至欺騙還沒離婚事實,他們會不會處置你啊,我很替你擔心」、「亂搞男女關係,你可能會黑掉吧,我真的很替你擔心」等語,讓張男憤而報警提告。台中地院法官認為卓女犯後坦承犯行,已有悔意,且考量張男意見,依恐嚇罪將她判處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且不得對張男再有檢舉及恐嚇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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