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慶遺產爭奪戰/三妻誰是合法配偶?法院恐認「全都是」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王永慶已過世11年,三名妻子也僅剩三房李寶珠還在世,然而王家的遺產官司仍繼續纏鬥。今年北院法官曾勸二、三房子女再次坐下來談,然而6月開過第二次庭後,雙方看似先休戰,直到李寶珠近日有所動作,再次點燃爭產戰火,二房子女看到李寶珠出大招反制,向法院主張自己是王永慶合法配偶,有權參與財產分配。二房子女也動起來為自己母親向法院作出同樣主張。更指出,若李寶珠不認同王永慶「合法配偶」僅大房王月蘭一人,當年應該不會接受家族遺產分配協議,並在國稅局認定王月蘭為唯一配偶的狀況下,納完稅且未提出任何異議。

▲過世11年的「經營之神」王永慶,王家成員再度為爭產鬧上法院。

根據《鏡週刊》報導三娘李寶珠向法院主張自己是王永慶「合法配偶」後,二房妻子楊嬌的子女王文洋、王貴雲也跟進向法院提出同樣主張。二房子女們認為,楊嬌早在1947年便與王永慶結婚,同樣有公開儀式、兩名以上證人,符合當年民法採「儀式婚」來認定婚姻是否有效的規定,況且在李寶珠嫁給王永慶前,都是由楊嬌負責照料王永慶。

▲王永慶二房楊嬌子女王貴雲、王文洋也向法院主張母親是「合法配偶」。

王文洋等人提及,當年父親的木材行剛起步,母親楊嬌每天早上4點起床,早晚都為木材行工人準備40人份的餐點,縱使父親已事業成功,每當有客戶來訪,仍是楊嬌親自下廚。為了不浪費食材,母親一天常要上市場買菜超過3次。因此李寶珠所提出自己是王永慶合法配偶的理由,楊嬌同樣都符合。

▲二房楊嬌所生子女皆認為,若三娘李寶珠不認同王永慶「合法配偶」僅大房王月蘭一人,當年應該不會接受家族遺產分配協議,並在國稅局認定王月蘭為唯一配偶的狀況下,納完稅且未提出任何異議。

事實上,早在2008年王永慶過世,王家便因遺產分配問題告上法院,當年法院已知道三名妻子若依當年結婚時的民法規定,都會是王永慶的合法配偶,若要打官司問題會變更加複雜、棘手,因此勸雙方私下和解。最後王永慶國內的595多億元遺產以家族協議的方式落幕,法律上僅有大媽王月蘭有參與遺產分配的權力,於是王月蘭將自己獲得的部分遺產以「贈與」方式分給二房、三房。但三名妻子是否都是「合法配偶」?法院當時沒有終局認證。

▲三娘李寶珠是王永慶現在唯一在世的妻子,日前她向法院主張,自己是合法配偶,有權參與王家財產分配。

此外二房子女更指出,當年王永慶戶籍謄本中,配偶欄僅有王月蘭,而三名妻子與九名子女分別在2008年12月12日、2010年5月26日達成協議。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2010年1月4日也核發遺產稅核定通知書核稅,同時認定合法配偶為王月蘭一人,當時全體法定繼承人及三名妻子都沒有異議,也在2010年11月8日完稅。李寶珠當年若不接受王永慶只有王月蘭一名合法配偶的事實,就不會接受家族協議的遺產分配並納完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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