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不聽!無視少女父母勸告 色男仍帶她搞車震

記者楊忠翰/桃園報導

桃園市1名26歲的吳姓男子,3年前透過網路結識少女小萱(化名),對方表示自己是國中生,兩人見面幾次就交往,還發生數次性行為,小萱父母發現後約出吳男,並表示小萱尚未成年,希望雙方別再見面,但吳男仍與小萱繼續聯絡,並在車上及住家嘿咻2次;檢方認為,吳男罪證明確,遂依3個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將他起訴。

檢警調查,吳男和小萱交往長達3年多,小萱起初謊稱自己是國中學生,吳男見她外表稚嫩,仍假借兩人出遊機會,多次與她在車上發生性行為;後來小萱升上國中後,父母見女兒經常早出晚歸,還與陌生男子互傳訊息,一問之下始知女兒交男友。

小萱父母特地約出吳男,並告知女兒實際年齡,還在就讀國中尚未成年,希望雙方不要再見面,但2人仍繼續交往,並在小萱住家、吳男車上等地點發生2次性行為,直到小萱母親發現後報案,全案才得以曝光。

吳男應訊時表示,他看小萱身型的確不像高中生,小萱父親亦曾約他見面,並 表示女兒未滿14歲,但2人仍是繼續約會;小萱亦表示,雙方初次發生性行為時,吳男並不清楚她年齡,不過已知她是國中生。

小萱父親則供稱,他知道女兒有男友後,曾約吳男出來碰面,並談論2人交往一事,他也清楚告訴對方,女兒還在念國中;檢方認為,儘管吳男矢口否認犯行,但小萱及其父母指證歷歷,加上驗傷報告顯示,小萱下體有撕裂傷,足以認定吳男知道對方年齡,仍與小萱發生性行為,遂依3個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起訴吳男。

車震,做愛,性愛(圖/翻攝自Pixabay)

▲潘男與少女車震被對方父母發現仍繼續交往。(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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