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客夫妻「揉紙團丟火鍋」客訴店家 慘賠鍋底價34倍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市一對夫妻日前到火鍋店用餐,為貪小便宜,接近用餐結束前,竟把紙團丟進鍋內再向店家投訴,當時店家頻頻道歉並更換湯底食材,但事後調閱監視器發現有異,決定告上法院;被告夫妻坦承犯行,同意捐3萬給社福團體和店家達成和解,對比所貪得的868元湯底價值,相差34倍。

判決指出,2018年8月5日18點許,林姓、張姓夫婦偕友人至楠梓區一間火鍋店用餐,用餐期間因一時貪小便宜想獲得新的火鍋湯底及食材,夫妻倆竟將桌面上紙團丟進火鍋內,間隔7分鐘後,再由張婦夾出紙團放進自己碗內,並加以扭轉呈長條狀擺在盤子上,向友人反應自己吃到異物,不知情的友人信以為真,連忙向店員投訴要求賠償。

▲奧客夫妻為貪小便宜,將紙團丟進火鍋,再客訴店家要求換湯底和食材。(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當時店家頻頻道歉,並同意更換價值868元的火鍋給夫妻倆,不過店員察覺有異,事後調閱監視器發現真相,憤而報警提出詐欺告訴。

夫妻倆偵查時不斷否認犯行,直到橋頭地方法院審理時,才坦承犯案,向店家道歉,並同意捐款給3家社福團體各1萬元的方式達成和解,店家事後也具狀請求法院減輕夫妻倆的刑責,法院最後依詐欺罪判2人各2個月徒刑,緩刑2年,並應接受法治教育,全案可上訴。(賴俊佑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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