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態運將猥褻女童還硬上乾女兒 恐嚇:敢說出去就得死!

記者游承霖/台東報導

台東一名年近60歲的古姓男子,認了好友的女兒作為乾女兒,卻在去年9月至11月間,趁好友不在期間,藉故稱代為照料乾女兒,卻將她強行帶進摩鐵、住處以及計程車上,4度性侵得逞,事後更恫嚇她不准跟任何人說,此外,古男還對附近鄰居幼童下毒手,以10元至100元不等代價,誘拐4名女童,伸出狼爪撫摸女童胸部、下體,後來直到其中一名女童神色有異,被課輔老師發現後,古男獸行這才曝光,花蓮高分院法官審理後,日前依對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乘機猥褻等罪嫌判他14年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擔任計程車司機的古男,去年9月8日上午、10月27日,均向乾女兒表示,受她父親所託,要載她回家,卻將乾女兒直接載往摩鐵,不顧她言語、肢體反對,強行脫光衣物性侵得逞;古男又在10月23日、11月13日,故技重施,對她上下其手後,性侵得逞,完事後甚至還出言恫嚇「這件事最好不要告訴妳的社工、老師、同學、警察,要不然妳的下場妳就知道,只有一個字死。」

此外,古男更以10元至100元不等的金額做為代價,誘拐4名居住在附近,均不滿9歲的女童,伸出狼爪撫摸女童的胸部、下體,直到其中一名女童因行為怪異,被課輔老師發現後,通知家長並詢問原因,這才得知古男獸行,通報家長並報警提告。

案經上訴花蓮高分院後,法官認為,古男身為長者,本應注意自身言行身教,潔身自愛,尊重異性,保護幼小,竟不思愛護之心,又不知尊重他人身體及性自主意願,罔顧倫常,無視被害人尚屬身心發育及性觀念發展未臻成熟兒童,危及被害人對於兩性關係正確認知,因此依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乘機猥褻等罪嫌判他14年徒刑,可上訴。

女童遭性侵_pixabay

▲古男涉嫌性侵乾女兒及猥褻多名女童,遭判刑14年。(圖/翻攝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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