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獨董槓總經理 李勝彥告李紀珠妨害名譽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新光金控獨立董事李勝彥於日前金控董事會上,質疑副董事長李紀珠的職位合法性,被李紀珠反駁是在「誣指」董事長吳東進不處裡。李勝彥認為李紀珠的說法已經妨害到他的名譽,因此提告,不過檢方認為罪證不足,給予李紀珠不起訴處分。

▲吳東進延攬李紀珠擔任新光金控副董事長,不少老臣及吳欣盈皆反對。(圖/資料畫面)

2016年新光金董事長吳東進延攬李紀珠接任總經理,卻引發一票老臣不滿,就連吳東進的女兒吳欣盈也持反對態度,「公主與女總經理」的戰爭浮上檯面。之後李紀珠辭去總經理職務,但被升任為副董事長。

擔任獨立董事的李勝彥則多次在董事會上對李紀珠提出質疑,在任職總經理及副董事長期間,有頂撞體制、太忽職守等4大缺失,反對李紀珠擔任下屆董事候選人。

其實早在2019年6月間,李勝彥便質疑李紀珠兼任元富證券副董事長一事涉及違法,當時李紀珠反駁,如此質疑就是在「誣指」董事長不處理此事。此話,讓李勝彥認為,所謂「誣指」,已經侮辱他的名譽,因此決定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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