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開始騙「騙扁小子」又被判刑 法官斥:助長社會歪風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騙扁小子」黃琪因假冒國泰千金、「銀行投資教父」宋學仁向奧迪車商及凱基證券行騙,一審被判1年2月、4月有期徒刑。法官認為,黃琪一犯再犯根本是助長社會詐欺歪風,甚至在法庭上提出假證據企圖脫罪,未見任何反省,不能輕縱。確實也從黃琪親自出庭聽判,下求車時走路穩健的模樣,可發現他真的「演很大」。

▲黃琪出庭聽判,下囚車時走路都能跟得上其他人的腳步,還相當直挺,絲毫看不出曾坐過輪椅。(圖/記者楊佩琪攝)

先前開庭,黃琪皆坐輪椅,以毛毯覆蓋上半身出庭,一度疑有中風導致無法言語及理解他人說話,直到其前男友周姓男子證稱2人並無交往,黃琪才突然能正常。又因被控冒充香港首富李嘉誠的秘書,詐騙1萬片口罩遭收押,才又突然不需坐輪椅,上下車、走路都很穩健、快速。

根據判決,黃琪於2016年7月12日,冒用前高勝證券亞洲區副董事長宋學仁秘書名義,致電到凱基商業銀行董事長室,留下聯絡電話。董事長回電後,指示秘書轉知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協助辦理開戶。使得凱基證券職員誤認為貴賓客戶,依照指示為周姓男子辦理證券戶開戶,並給予手續費優惠,黃琪因此自同年7月19日起至9月21日止,進行股票交易,獲得手續費優惠價差不法利益1萬9575元。

▲法官痛批,連出庭都要假裝坐輪椅、蓋毛毯的黃琪,助長社會詐欺犯罪的歪風。(圖/記者楊佩琪攝)

幾乎在同一時間,黃琪又謊稱自己是國泰集團千金,以購車為由,致電台灣奧迪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安排Audi A8供其試駕,並以「國泰金控-Fendi Tsai」名義,留下一電子郵件,寄件給奧迪公司行銷處長連繫購車事宜,使得該處長誤認為國泰千金本人,轉知經銷商經理協助提供貴賓購車及試駕服務。

經銷商太古國際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職員遂於8月1日晚間,提供車輛給予黃琪使用,直到12日下午,黃琪才將車子歸還,因而獲得無償使用共10天又20小時的不法利益2萬5590元。

另黃琪為承租位於新北市板橋文化路的房屋,未經周男同意,於2016年8月17日冒用周男名義,在租約上偽造周男的簽名,並向房東表明是本人,讓房東同意出租。

法官認為,黃琪確實假冒他人名義,施用詐術取得信任,詐得手續費優惠及試乘車輛的金錢或不法利益,犯意明確。租屋部分雖然黃琪提出有周男簽名字樣的「授權書」,辯稱獲得授權,但經送鑑定比對,發現根本是黃琪將有周男名字的「圖片」,以內嵌效果製作而成,證實並非周男親簽。

法官痛斥,黃琪的行為給予社會大眾不良示範,助長社會詐欺犯罪歪風,危害正常交易秩序,實不足取,不宜輕縱。又黃琪否認犯行,還辯解凱基證券、奧迪公司沒受到任何損害,甚至提出偽造的授權書,顯見沒有任何反省之意,難認犯後態度良好,因此詐欺得利部分,2罪判處1年2月,不得易科罰金;偽造私文書部分判處4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不法所得4萬餘元沒收,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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